为汲取2021年发生的客滚船“中华富强”轮上货车所载硅泥自燃引起火灾等事故教训,进一步保障国内水路运输旅客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客滚船码头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GB 41023-2021)中对滚装车辆载运相关危险物品的规定,我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国内客滚船载运车辆禁止和限量运输的危险物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
根据《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危险货物不得与旅客同船载运。但除危险货物之外,硅泥等普通货物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特定情况下,可能给旅客运输带来较大安全风险。《目录》包括了部分具有自燃等危险性的普通货物以及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在国内水路运输中按普通货物管理的危险货物,分类提出了禁止或限量与旅客同船运输的要求(不影响其通过货船或滚装船采取人货分离方式运输)。公众对《目录》所列危险物品品种及限制数量有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对《目录》之外,建议增加的禁止或限量运输的品种,也请说明理由(限量运输的,请说明限制的数量、形状、包装形式等)。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内客滚船载运车辆禁止和限量运输的危险物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内航运管理处(邮编:100736)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