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规划研究院、科学研究院、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水运工程有关勘察、设计、施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加快培养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技术领军人才,根据《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23届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工作。现将选拔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勘察设计大师2名,建造大师2名。
二、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7月10日(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3,可从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www.mot.gov.cn下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填报申报书。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表、任职证明材料、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标准化工作成果、技术创新成果、论文、著作(包括重大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重要技术报告)、主要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以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履历及业绩情况视频短片(存储于光盘或U盘、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等。
(二)请将申报书、申报表及附件统一放置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明申报人姓名,其中申报书和申报表一式20份,证明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1份;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1件。
(三)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均以A4规格胶装(请勿加装各种硬质封面),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申报材料请注明“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申报材料”字样。
五、每单位推荐的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申报人总数不得超过2人。
六、对于2017届、2019届连续两届申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报人,本届不再受理其申报。
七、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选拔工作不向申报人及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执行。选拔工作有关公示、公告和结果将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发布。
八、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编:100736)。联系人:秦川,电话:010-65292616。
附件1: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申报条件
附件2: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附件3:全国水运工程建造大师申报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