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水运工程测量费用计算规则》及其配套定额(以下统称《定额》)。《定额》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具体包括:《水运工程测量费用计算规则》(JTS/T 116 - 4—2024)、《水运工程测量定额》(JTS/T 273—2024)、《水运工程测量船舶仪器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 273 - 1—2024),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水运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 116 - 4—2014)、《水运工程测量定额》(JTS 273—2014)同步废止。
《定额》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由标准主编单位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答复。《定额》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