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10-4—2025,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 110-4—2008)同时废止。
《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规定》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