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航海日活动的通知

文号:交水函〔2026〕248号

文号

交水函〔2026〕24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26-00023

公开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主题词

中国航海日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航海日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2026年7月11日是第22个中国航海日,也是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举办好航海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现就组织开展好2026年中国航海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规模适度、注意节俭、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原则,展现“十五五”航海事业开局起步新气象新成效,凝聚行业力量,传播航海文化,提升全民海洋意识,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数智赋能,领航未来。

三、活动内容

2026年中国航海日活动分为主场活动、行业特色活动、地方特色活动3个部分,于7月11日前后统一开展(各地各部门拟组织开展的活动清单附后)。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活动时间可适当延展。

(一)主场活动。

7月11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举办中国航海日主场活动(同步组织京外相关单位线上收看),集中发布航运、港口、造船等涉海领域重要成果,全面展现我国航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成就。

(二)行业特色活动。

7月11日当天发布2026年中国航海日公告、组织有关船舶挂满旗和统一鸣笛。7月11日前后,交通运输部系统单位因地制宜组织业务交流、技能比武、科普教育和宣传活动。2026年中国航海日宣传海报及中国航海日标识图案将在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发布。

(三)地方特色活动。

7月11日前后一周,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扬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在江苏省扬州市举办学术交流、科普教育、群众体验等活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在上海市组织举办主题活动、船艇开放及涉海场馆免费开放等活动。相关地方因地制宜开展水路旅游客运航线航海日主题航次。

鼓励航海日组委会成员单位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传播感染力,增强涉海工作者的使命感荣誉感获得感,激发青少年认识航海、热爱航海的兴趣,培育和提升全民航海和海洋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紧扣活动主题,细化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效应。

(二)严守纪律规矩。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坚持节俭简约、规范有序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嵌套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等活动,不得违规命名授牌,不得随意发布针对地方政府的榜单排名,不得借榜单排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审批要求的活动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举办。

(三)守牢安全底线。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保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举办。各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系统力量,动员各级各类媒体,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航海及航海日相关融媒体报道,推动形成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的浓厚氛围。7月11日当天,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组织主要港口客运站、水路旅游客运航线、重点水域客运船舶等运用电子屏、电视等展示航海日活动主题、宣传海报等。

(五)做好活动总结。各单位总结航海日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模式,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成效亮点和工作建议,于7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媒体宣传报道链接等,报送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联系人:康玮星,电话:010-65293261,传真:010-65292646,邮件:sys637@mot.gov.cn。

附件:2026年中国航海日活动清单

        交通运输部

202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中国航海日活动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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