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部于去年10月底在深圳召开了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并确定了北京等15个城市作为第一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明确了把公交都市创建作为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一个载体。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地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分析创建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今天,15个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介绍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的建议意见。三个专家组介绍了赴各创建城市的实地考察情况、基本评价和相关建议,部政法司魏东副司长和综合规划司刘占山处长结合部对公交都市建设的支持政策、法规建设和规划指导,明确了有关要求,我都赞同。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开局良好
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各创建城市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和各有关科研、主管部门协同配合下,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公交优先发展的支持保障政策逐步健全落实,城市公交服务人民群众出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创建工作领导有力。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各创建城市均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为公交都市创建提供组织保障。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专门成立了“太原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了解创建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哈尔滨、昆明、石家庄、武汉、郑州、长沙、太原、南京、济南、乌鲁木齐等10个城市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昆明市、郑州市在领导小组下还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分类负责相关工作。西安市将公交都市创建纳入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南京市成立了城市公共交通委员会,成员包括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10多个政府部门和5个市辖区负责人。
二是工作任务更加明确。各创建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部专家组对初步实施方案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编制完善了创建实施方案,规范了指标计算方法,合理调整了创建目标。各城市还从规划引领、优先通行、网络建设、枢纽支撑、智能交通、低碳交通、运能提升、需求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组合拳”,并将创建任务落实到部门、转化为具体项目,使实施方案中的公交专用道设置具体到路、公交枢纽场站建设细化到点、车辆购置数量精确到个位。
三是支持政策陆续出台。湖南省强化城市公交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市一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制修订率达到100%。大连市已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交专项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等多项交通规划,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武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的通知》,在公交场站规划、建设用地、建设资金、项目配套等方面做了政策性规定,并提出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作为中心城区公交场站建设资本金。济南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公交都市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哈尔滨市出台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采用资源置换的方式,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将公交首末站用地和投资统一纳入新建小区建设规划中。乌鲁木齐市出台了7项惠及公交职工的优惠措施,包括大幅提高公交职工福利待遇(目前,一线驾驶员工资不低于4800元/月)、解决公交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加大驾驶员招聘力度、解决公交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加大公交场站公厕建设等,有效确保了公交队伍的稳定。长沙市提出“五个优先”,即政策保障优先、规划编制优先、资金投入优先、用地保障优先、道路路权优先,完整系统地体现了“公交优先”。郑州市把城市公交发展建设纳入公共财政体系,设立公共交通发展基金,建立了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长效补贴机制。
四是舆论引导正面给力。各地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为推动公交都市创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重庆市在公交场站、车厢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播放公交优先发展电视宣传片,宣传公交优先理念,鼓励市民选择公交出行。西安市在全市各大公交始发站、客流集散点组织开展“乘车跟我排”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乘车;在公交行业开展文明行车活动,命名了十条文明行车示范线,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大连市定期在主流媒体宣传绿色出行理念,营造良好公交出行文化,将公共交通打造为城市文明的窗口。
五是创建成效初步显现。北京市加快轨道交通网络建设,轨道交通日最高客运量已超过1000万人次;推出了定制公交和潮汐车道,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多样化出行服务。乌鲁木齐市建成了国内一流的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实现了当年规划、当年建设、当年开通的目标,目前快速公交系统日均客流量已达到50万人次,占公共交通总客流量的20%,得到群众高度认可。深圳市城市公交日客运量突破1000万人次,公交出行分担率再创新高。长沙市公共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本级财政收入的1.5%用于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市政府专门划拨1000亩地,实施综合开发并专项用于公交都市创建资金补助。济南市立足自身特点,提出“泉城电车复兴计划”,着力打造以电车网络为骨干的城市公交网络,根据规划,到2017年济南市将形成“6环9射”的电车网络。
总体看,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开局良好,这是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结果,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的结果,更是公交企业和一线工作人员辛勤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对大家为公交都市创建的辛勤付出和努力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到各地调研和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实地考察情况反馈,公交都市创建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城市公交发展的指导方式、协调机制、投入渠道没有理顺,尚未真正进入角色,力度不够到位;二是部分城市公交都市创建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没有充分调动有关单位的积极性;三是部分城市对公交都市创建的投入不足,过分依赖部政策和资金支持,期望值过高,有的城市甚至认为,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国家应该拿钱,对城市人民政府在发展和管理公交方面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四是路权优先、定价和调价、补贴补偿、土地保障等城市公交发展中面临的制度约束和难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等。上述问题,都需要我们共同研究,逐步解决。能否把城市居民出行问题解决好,也是对交通运输部大部制改革后“进城赶考”的重大课题。
二、充分利用好公交都市创建的政策环境
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对于推动城市公交快速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国务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指导意见文件中,凡是与公交优先发展有关的投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我们都进行了最大力度协调争取,城市公交发展所需的路权、场站、车辆、从业人员待遇等保障措施都有相关的政策支持,这些政策应该说是来之不易,有的政策需要与财政、发改、税务、国土、住建等部门进行对接,有的政策具有一定的时限要求,比如说公交企业新购买公交车辆免征车购税政策等,有的政策和指标需要在创建实践中予以检验完善,请城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进行研究,抓住历史机遇,准确把握政策的核心内涵,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真正用好用足国务院已经明确的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16项保障措施,将公交都市创建作为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重要载体。协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落实了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新购置公交车辆免征车购税等政策,有效减轻了城市公交企业负担。加快城市公交立法和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已经列入今年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争取年内能够出台。在对城市客运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部研究制定了城市客运标准规范体系总体框架,将按照总体框架要求,不断加快标准规范制修订进程,为城市公交科学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跨省、跨市互联互通,提高城市公交跨区域智能化管理水平。特别是为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近期交通运输部明确了再从四个方面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给予支持。
一是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城市综合客运枢纽是城市交通的中枢节点,承担着城市内外不同交通方式间的客流转换及城市内部客流的出行换乘功能,直接关系百姓交通出行的切身利益,是事关政府作为、城市形象、交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部已明确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并将支持范围由过去的“包含两种及以上对外交通方式”,拓宽为“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希望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将大型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建设项目一并向部申报。
二是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推进城市公交智能化,在提高公交系统运营效率、改善公交服务品质、提高公交运行安全和应急水平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总体较低,制约了公交服务水平和行业管理效率的提升。为此,部确定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去年九月,部在第一批创建城市中择优选取了10个城市,开展公交智能化应用试点。目前,部已完成对北京等7个第一批公交智能化试点城市的工可报告批复,南京、长沙、深圳三个城市的工可报告也将于近期批复。各试点城市要按照批复内容,尽快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报部。未列入第一批公交智能化试点的5个创建城市可参考第一批申报通知要求,加快准备相关材料,按程序上报。
三是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快速公交系统具有容量大、速度快、成本低、便捷灵活等优势,可以提供类似城市轨道交通的服务水平,且相比轨道交通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是在有限的资源和财力条件下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途径,也是适应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的现实需要。厦门“6.7”快速公交车纵火案件的快速侦破,快速公交运营监测系统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16个城市开通城市快速公交系统,运营线路里程达1383公里。从各创建城市实施方案看,普遍选择要建设快速公交系统。部明确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包括建设快速公交监测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和相关支撑系统等,并完善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已经开展公交智能化应用试点的城市,如没有包含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可单独申报项目。未开展公交智能化应用试点的城市,可与公交智能化应用试点一并申报,部将适当提高补助资金标准。
四是支持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城市公交是能源消耗的重点行业。加快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在城市公交行业的推广应用,一方面可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营造绿色低碳的交通环境。部明确支持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纳入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通过测算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能源替代量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各创建城市要按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分年度报送相关项目。
除税费和土地政策支持外,部最近推出的上述四项支持政策,主要涵盖了公交基础设施、智能交通、快速公交和低碳交通等四个方面,体现了交通运输部的引导方向和支持重点。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创建城市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逐个审查批复,作为部、省、市三级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主要依据。请各地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要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等相关文件,经省厅审核后按程序报部,部对经审查符合规定的项目将分步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三、创新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
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体现以人为本、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有效应对汽车社会快速到来、促进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新一轮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不愿管、不会管、怕担责、嫌麻烦等消极思想和不良情绪,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帮助支持城市公交发展,提高城市公交在交通运输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推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任务落实。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启动了第二批公交都市申报工作,将尽快审查确定第二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继续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要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创建主体作用。
公交都市创建是市长工程,主体是城市人民政府。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创新发展理念、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技术规范,给予必要的项目和资金引导,引领发展方向,规范运营管理。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要紧紧依靠地方人民政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按照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模式,组织辖区内各城市开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相关活动,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对创建城市予以支持,并完善投入机制,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给的钱能花得了。各创建城市既要把部和省的政策用足、用活,更要积极发挥创建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全力开创创建工作新局面。
(二)要坚持科学合理的公交都市创建目标。
确立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是完善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指导创建工作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创建公交都市,关键是要实现公交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明显提升。一是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创建目标。各创建城市既要结合部下发的《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世界眼光和国际大都市城市管理水平为标杆,体现高水准要求和现代化公交标准,更要坚持从实地实情科学合理地确定创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适度超前的原则,增强创建目标对城市公交发展的引领性和带动性,增强人民群众对更多乘公交、愿意乘公交的认同感,使创建活动的成效真正体现在公交优先的发展进程中。二是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公交都市创建目标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任务中,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确保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同步发展。三是要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部将按年度组织专家组对各创建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各地要建立创建活动情况自查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根据创建目标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切实解决制约城市公交发展的关键问题。
各创建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公交都市创建组织协调机制为平台,加快研究解决制约城市公交发展的关键问题,不断提升政策的含金量和执行力。当前,要集中精力,重点解决规划执行不力、资金投入不足、用地缺口较大、路权保障不到位、职工待遇低下等关键问题。一是强化城市相关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完善公共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机制,落实城市公交设施用地,推进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二是建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指导意见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城市公共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完善公交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和公交补贴补偿制度,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对公交企业给予相应的补贴补偿。要积极落实城市公交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将综合开发的收益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亏损。三是完善公交成本定价和调价机制。统筹考虑惠民利民、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和公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等多种因素,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公交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的联动机制,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和劳动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城市公交票价。四是推进路权优先。树立“公交优先,百姓优先”理念,在道路资源的分配上向公共交通倾斜,保障公交路权优先。针对目前我国城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数量少、专用道不成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和优先信号系统建设,逐步形成城市公交优先通行网络。五是加快提高公交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国务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把加快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作为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带来了新的制度支撑。各创建城市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六是注重提高公交运行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水平。城市公交运营线路长、站点多、服务面广、客源成份和运营环境复杂等特点,决定了其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压力非常大。安全稳定是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城市公交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安全监管和公交安全应急保障能力;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公交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公交行业的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七是切实提高公交职工待遇。建立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使公交职工的收入待遇与劳动强度、工作技能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切实保障公交职工正常休息休假,改善公交职工工作环境和条件,提高公交岗位吸引力和荣誉感,确保公交职工队伍稳定。
(四)要加强公交都市创建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组织保障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提请城市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各参与单位工作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和考评,充分调动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并及时解决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每年都有新举措、新成效。二是建立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机制。部将于近期在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设置公交都市创建专栏,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总结公交都市创建的相关经验和工作进展情况,踊跃向部投稿,以增进相互交流和学习。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部将于近期组织“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及部实施意见”宣贯培训班,对国务院《指导意见》和部《实施意见》进行深入宣贯,解读公交都市创建相关政策,届时请各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省也要组织类似的培训班,用先进理念、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武装公交干部职工,全面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四是做好创建城市考评验收工作。各创建城市要定期对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写年度进展情况报告,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部。通过5年左右的创建,各城市完成创建工作目标后,部将严格按照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要求,对照各城市具体目标值,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和验收。要提升公众的参与度,让公众评价公交都市创建成效,确保创建成果给公众出行带来更多的实惠。对创建合格、完成创建任务的城市,正式授予“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称号。通过考核评价,促进各地切实提高和完善公共交通服务,提升公交都市影响力、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要认真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为营造“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每年9月16日至22日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并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公交优先、便民利民”,组织编制了《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册》,已免费发送各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涉及部门协调、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公众参与等许多方面,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今年是第一次组织开展这项活动,15个第一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是活动的主战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要围绕今年“公交出行宣传周”的活动主题,将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公共交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愿意乘公交、更多乘公交。二是科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突出活动主题,充分考虑地域和城市特色,认真组织编制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做到勤俭节约、内容充实、安排具体。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城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指导、跟踪和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2日内,请各省向部报送本省活动总结,部将据此向国务院提交专题报告。四是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管理部门的沟通,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公交出行宣传周”的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活动期间,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和基层单位,宣讲公交优先发展理念,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切实让广大群众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乘公交。
同志们,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攻坚阶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创新实践、扎实工作,确保将创建公交都市这件造福亿万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建设美好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