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联合表扬“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 成绩突出道路客运企业和管理机构的通报

文号:交运发〔2015〕44号

文号

交运发〔2015〕4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5-01034

公开日期

2015年04月23日

主题词

道路客运安全年;表扬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道路旅客运输

公文类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联合部署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客运驾驶员素质不断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动态监控手段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减少,全年道路客运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起数连续三年明显下降,道路运输安全发展能力和水平继续稳步提升。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6起,死亡156人,相对于2013年大幅下降,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道路客运企业和管理机构。为表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地方各有关部门和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客运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4〕230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决定,对北京阿尔萨客运有限公司等93家道路客运企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东城管理处等267个市级管理机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18个省级管理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客运企业和管理机构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下一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三部局联合开展的“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中,更好地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创新佳绩。
    各地要以受表扬的单位和企业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钉钉子的工作作风,改革创新,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解决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国道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的客运企业名单
    2.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的市级管理机构名单
    3.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的省级管理机构名单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4月1日         
  1. 附件1.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客运企业名单.doc

  2. 附件2.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市级管理机构名单.doc

  3. 附件3.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省级管理机构名单.doc
  1. 附件1.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客运企业名单.doc
  2. 附件2.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市级管理机构名单.doc
  3. 附件3.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绩突出省级管理机构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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