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国内外实践证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2012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对推进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出了系统的指导意见,实现了多方面的政策和机制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近年来,我部以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为核心,以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为目标,通过推进立法建设、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规划引导和舆论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续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工作。经广泛调研,2009年底,我部研究起草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期间,我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拟定中的条例内容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并一直与国务院法制办保持积极沟通。同时,我部研究起草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配套规定。二是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在37个城市开展了公交都市创建活动,明确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以及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四是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发布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五是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2015年初,我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部等下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设立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专项补贴。六是加强公交出行宣传引导。从2013年开始,每年9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公交优先、优选公交出行的氛围。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公交立法进程,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各地综合施策,加快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吸引更多的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