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邮合作加快实现县级城市党报当日见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交办运﹝2017﹞89号

文号

交办运﹝2017﹞8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7-02108

公开日期

2017年06月27日

主题词

交邮;合作;县级城市;党报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为促进交邮合作,加快实现县级城市党报当日见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报党刊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发布与交流平台,是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先进思想文化的主阵地,是党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弘扬社会新风正气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善党的执政之基的重要手段。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党报党刊运输服务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载体,纳入“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举措,细化工作任务,与邮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全力保障党报党刊安全、高效运送,大力推进县级城市党报当日见报。
    二、全力保障党报党刊优先运输
    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同级邮政管理部门对接,了解通过班车、班轮运输党报党刊需求,结合当地班车、班轮客运班次安排,提出班车班轮运输党报党刊的组织方案,并组织协调有关企业优先安排党报党刊交付后的首班车、首班轮进行运输,全力满足党报党刊运输需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联合同级邮政管理部门组织运输企业与邮政企业进行对接,细化党报党刊运输组织方案,规范签订运输服务协议。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公路客运站、港口安排邮政车辆、运邮班轮出入通道和装卸场所,并保障标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进出收费站时优先快捷通行,确保党报党刊运输畅通高效。
    三、全力保障党报党刊及邮件运输安全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承担党报党刊及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输企业完善党报党刊和邮件运输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党报党刊在客运站(港口)内交接、运输过程管理、目的地交接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党报党刊及邮件运输安全。要强化党报党刊及邮件运输过程监管,督促相关运输企业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实施运输过程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效能,保障党报党刊及邮件运输全程可知、过程可追溯、运输更安全。
    四、研究推进党报党刊和邮件运输优惠政策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专用车辆的公路、轮渡通行优惠政策。邮政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办理ETC非现金支付卡,享受各省ETC通行费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提供便利。鼓励有关运输企业、港口与邮政企业通过协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运输费用、港口装卸费等方面对党报党刊和邮件运输给予优惠。
    五、积极拓展交邮合作领域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总结党报党刊和邮件运输工作经验,适时拓展交邮合作领域,加大政策引导扶持,推进交通运输和邮政在农村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努力实现县、乡、村三级农村客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全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效能。要进一步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客运站邮件、物流、快递服务功能,为交邮合作提供设施和服务节点保障。要推进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信息交换和共享,全面改善公众在出行、邮件寄送、物流和快递等方面的服务体验,全力提升服务满意度。
    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会同同级邮政管理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加快部署,推进政策措施早日落地,认真做好党报党刊运输服务工作,促进县级城市党报当日见报目标尽早实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贡献。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报交通运输部。
    联系人:运输服务司城乡客运管理处 吕安琪,
    电话:010-65293799,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