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579号(工交邮电类2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交运提字〔2018〕50号

文号

交运提字〔2018〕5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381

公开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主题词

政协;提案;答复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钟章队委员:
  您关于交通服务中的几个关键问题的提案收悉。我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经过深入研究,对我国交通服务面临的国际化服务不足、交通规则不完善、市郊铁路规划和建设滞后、城市微循环系统治理不善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这些建议十分中肯,对促进我国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意义重大。
  交通运输服务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交通运输部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积极改善交通运输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为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水平,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印发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力强化顶层设计,推进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规划与一体化运输组织,指导各地破解方式不衔接、设施不共享、功能不完善、标识不规范、服务不畅通、购票不便利、规则不统一的难题,推动运输服务迈向国际领先行列。目前,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已签订了空铁联运战略合协议。春节客流高峰期,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专门通知,明确增开临客列车、临时动车组、夜间航班、水路客运夜间班等班期信息,促进不同方式服务衔接,指导各地推出“空巴通”“空铁通”“城市候机楼”“高铁无轨站”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广西、云南等地在不具备高铁站点的县市设立了一批无轨站,为乘客提供“购票、取票、候车(专线大巴)”等服务,实现公铁联运无缝衔接,旅客出行获得感有所提升。同时,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在全国范围确定了京津冀、上海等16个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城市群),从客运枢纽建设、组织模式优化、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和标准规范的建设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动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国际化运输服务品质化发展。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工作,将服务标志、服务质量评价、乘客满意度评价、人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等纳入运营标准体系,促进城市轨道交通服务体系全面升级。国家铁路局也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强舆论宣传与人员培训,持续优化铁路服务。
  二是为完善道路交通规则,公安部门先后印发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工作方案、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促进交叉口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标准化、科学化,指导各地规范违法行为处理,综合考虑道路设计时速、线形条件、机动车安全运行速度等因素设置限速值,规范测速设备选用和设置等,全面提高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文件强调要按照《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的要求,科学布设测速取证设备,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外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
  三是为推进市域(郊)铁路规划与建设,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市郊(域)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编制规划、健全审核体系、加强跨方式衔接、完善发展制度体系等,明确到2020年,城际和市域(郊)铁路规模达到2000公里左右的建设目标。铁路部门大力支持区域城际铁路建设,先后开行了北京城区至八达岭、延庆、通州、怀柔,天津城区至蓟州,上海城区至金山卫,杭州至绍兴等市郊列车。
  四是为畅通城市微循环系统,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以及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原国土资源部印发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推进停车设施合理配置、科学建设、规范使用,提高空间利用率。
  下一步,为更好推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综合交通发展,加大运输服务工作力度,一是指导各地结合自身需求,加强综合运输服务枢纽与通道建设,统筹考虑中长途铁路客车与市郊铁路发展,在有条件开行市郊列车的相关线路车站,做好与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车等方式配套设施建设。二是积极推进联程运输服务,鼓励各地以旅客联程运输为试点,有序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票务服务一体化、行李服务便利化、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工作,强化不同运输方式间组织衔接。三是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积极改善道路交叉口通行效率。四是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依法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等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778。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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