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19号(工交邮电类3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交运提字〔2018〕16号

文号

交运提字〔2018〕1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407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主题词

政协;全国政协;提案;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成平委员:
  您关于提升道路运输主动安全的提案收悉。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深入对比分析了当前国内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并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指出了我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调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重要原因,提出以科技手段防范并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同时完善法规,加强监管,使驾驶员“不敢”“不能”违规驾驶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加以研究和吸收借鉴。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安全工作上升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政治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从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来看,当前,道路运输依然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也是重特大安全事故易发领域。虽然经过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安全形势整体好转,但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通过事故分析发现,人的违法违规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占比超过90%以上,突出表现在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规使用手机、应急处置不当、操作随意性大等方面。
  为此,我部积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适应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安全发展的需要。同时,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做好事故防控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驾驶员驾驶行为。我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修订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驾驶员的驾驶时间、休息时间及客车行驶限速等规定,并要求客运企业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提醒、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客运企业在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车上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装置及其他智能科技手段,对客运车辆超员、驾驶员违规操作、疲劳驾驶、违规使用手机等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
  二是实施了营运车辆安全准入管理。2016年以来,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营运车辆安全问题,我部制定出台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等标准,并依托该系列标准建立并实施了营运车辆安全准入管理制度,大力推广智能主动防撞、车道偏离预警、智能视频监控、电子车身稳定控制等主动安全技术在营运车辆上的应用,从源头提升营运车辆的本质安全性能,通过科技手段来弥补人为失误,或降低人为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
  三是加强汽车安全智能控制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修订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增加了机动车采用主被动安全新技术、新装置、新结构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6年指导汽车标委会成立了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标准工作组,统筹先进驾驶辅助系统系列标准研究与制定,发布了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标准体系,确定了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标准制定线路图,该系列标准已纳入《国家车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形成推广应用思路。我部相关部门先后赴江苏、湖北、山东、河南等省开展了广泛调研,了解各地在推进主动智能防控技术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做法,探索主动智能防控技术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并开展研究地方标准升为行业标准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研究,结合您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强化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管控,加大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道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一是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二是继续抓好营运车辆的安全准入,并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上位法依据,大力推动主动安全年智能防控技术在营运车辆上应用。三是结合联网联网系统标准,加快制定出台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平台标准、终端标准和通讯协议的行业标准,确保互联互通。四是研究建立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推广应用保障措施和资金补贴政策,引导各地加快推广应用该技术。五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大数据分析应用,借助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采集的相关数据,对驾驶员、运输企业和各地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科学评估,提升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运输服务司  010-65292753。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2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1),部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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