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交办运明电〔2018〕67号

文号

交办运明电〔2018〕6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830

公开日期

2018年09月30日

主题词

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宣传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行业分类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管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交运函〔2018〕518号)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分配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在推进绿色出行和促进行业发展,尤其是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各省(区、市)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对象应为在推进绿色出行、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或者绿色出行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服务班组、运输车队、交警大中队、志愿者服务小组等集体。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开展工作。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和工会等部门做好本省(区、市)名额分配、组织推荐、公示、审核及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省(区、市)推荐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应在推荐审核表(见附件2、附件3)“省级推荐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由本单位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部门对各地报送的推荐审核表联合审核后,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推荐审核表一并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请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二)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李良华、路熙,电话:010-65292794,传真:010-65293703,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晁凌云,电话:010-63099735,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邮编:10001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8年9月29日                                   

  1. 附件1:活动成绩突出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pdf

  2. 附件2: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推荐审核表.pdf

  3. 附件3:活动成绩突出个人推荐审核表.pdf
  1. 附件1:活动成绩突出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pdf
  2. 附件2: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推荐审核表.pdf
  3. 附件3:活动成绩突出个人推荐审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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