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2批)公示

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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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3-01862

公开日期

2013年05月15日

主题词

车辆;动态;监管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现对已通过技术审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2批)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详细信息请访问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网(http://lwlk.mot.gov.cn/)。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部道路运输司(电话:010-65293754)或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电话:010-65293309)反映。

  附件: 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2批)。

  道路运输司

  2013年5月14日

  1. ·附件: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2批).xls
  1. ·附件: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2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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