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69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文号:交办运建函〔2018〕41号

文号

交办运建函〔2018〕4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2014

公开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现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69号建议提出办理意见:
  朱献福代表针对生鲜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对于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朱献福代表提出的建议中,涉及我部职责的主要为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的有关问题。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冷链物流发展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顶层设计。2017年,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7﹞127号),从加快完善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行业监管水平等方面系统部署了交通运输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16项政策措施,成为交通运输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是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2014年,印发了《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35号),明确提出从事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的企业可优先考虑给予其通行便利。
  三是健全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印发《营运货车安全技术要求》,对冷藏保温车辆温控设备性能提出明确技术要求;制定《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围绕冷链物流企业、从业人员、设施设备、运输装卸、温度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作业规范,为冷链物流全过程规范作业提供依据。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研究吸纳朱献福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从以下方面推动冷链物流健康规范发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订《冷藏保温车选型技术要求》《冷藏保温车辆温度记录与监控设备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等标准规范,为冷藏保温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提供技术依据。
  二是严格冷藏保温车辆行业监管。研究冷藏保温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和温控记录设备检测管理要求、检验流程与实施方案,将温控记录设备作为冷藏保温车辆综合性能检验项目之一;在车辆年审中,将冷藏保温车辆作为专用货运车辆加强管理。
  三是对标研究国际做法与经验。研究翻译《国际易腐食品运输及其所用特别设备协定》,探索适应国际贸易特点的冷链物流管理及运营组织模式,推动实现国内冷链物流服务规则与国际接轨,为服务国家战略提供支撑。
  联系人:董娜,电话:010-6529278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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