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9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20〕110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20〕11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20-02306

公开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旅客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权太琦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道路客运行业政策、资金扶持的建议收悉。我部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疫情对道路客运行业的影响,提出了给予客运运营补贴、客运站财政补贴,将客运站防疫检测等社会化功能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出台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优化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减少道路客运企业税费、退返疫情期间停运车辆保险费用等措施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我们将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研究采纳。

我部高度重视道路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从行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助、保险费用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在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积极纾解企业疫情期间经营困难。在组织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深入摸排企业经营困难和诉求、多次召开行业骨干企业座谈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提出5类12项措施。推进落实财税金融优惠、社会保险减免和营运车辆保险优惠等国家既有支持政策;引导地方积极出台扶持政策、推动建立疫情防控补贴补偿帮扶机制;鼓励减免运维服务等费用,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通过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延长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期限等优化疫情期间管理服务;提升客运站增值服务能力、支持道路客运新模式新业态有序发展。疫情期间,财政部出台政策,对提供包括公交客运、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因疫情影响道路客运企业经营困难的,还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银保监会鼓励各地保险业支持道路客运行业应对疫情影响,例如湖北省保险协会对有效车险保单保险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月;引导财险公司对运输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相关企业车辆,采取适当延期缴纳车险保费的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二是持续优化道路客运发展政策环境。在近年来持续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全面修订印发《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下称新《客规》)。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减少许可管理事项,增加了规范客运新模式发展和强化安全监管内容,以优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三是完善农村客运油补资金支持政策。会同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要求,充分发挥油价补贴对农村客运发展的支持作用。积极协调财政部落实农村客运油补资金延续政策,并提出将油补资金向贫困地区、通村客运发展倾斜的政策建议。四是支持客运场站建设。按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车购税资金对客运场站建设给予补助,重点支持汇集多种运输方式、客运转换量大、辐射和服务范围广、一体化衔接水平高的综合客运枢纽,以提升道路客运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五是持
续推进减税降费。财政部将交通运输业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1%下调至9%,降低企业增值税负担;自2019年起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道路客运小型微利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低于10%;免征城市公交站场、客运站场等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一步,我部和财政部、银保监会将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道路客运行业政策环境,推动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一是充分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新《客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企业经营自主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激发道路客运市场活力。二是结合“十四五”规划研究道路客运行业支持政策。目前,我部正开展“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研究工作,将会同财政部继续研究道路客运行业支持政策,加强对客运场站建设的支持;同时,将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在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政策,推动建立客运场站公益性资金保障机制,促进道路客运场站正常运转。三是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优化并延续农村客运油补政策,指导各地保障城乡道路客运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客运与邮政、供销、快递、物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推广“一县一公司”等集约化农村客运发展模式,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四是深入推进运游融合发展。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与旅游部门加强合作,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道路客运企业通过调整客运班线起讫站点、增设停靠站点等方式开行景区直通车,积极开发运游融合服务产品,提升客运行业增值服务能力。五是推动定制客运有序发展。完善定制客运管理制度,鼓励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定制客运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799。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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