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短板的提案收悉。我部结合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分级布局以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等建议,对于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此,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吸收借鉴。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水平。重点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我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7〕127号),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创新运营组织模式,强化行业运行监管,促进冷链物流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依托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加大建设投入,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我部利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政策,积极支持公共服务属性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明显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建设,推动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和节点体系,引导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积极拓展冷链运输等服务功能。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各地落实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保障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对需要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田头市场,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三、完善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我部编制发布《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JT/T 1234—2019)和《行驶温度记录仪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JT/T 1325—2020)等行业标准,制定冷链运输全程操作标准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冷链运输经营行为,明确了冷链运输车辆温控设备的功能、性能、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为实现冷链物流车辆全程温控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组织起草《冷藏保温车选型技术要求》国家标准,明确了冷链物流车辆的分类、整车要求、车厢要求、专用配置要求等,促进冷链物流车辆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6〕699号),在全国选取了31个试点城市和285家试点企业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强化冷链流通过程监督,推动解决冷链不冷、断链等问题。
四、加强资金引导,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2018年至今,全国已补贴购置各种简易保鲜储藏库8539套,累计使用中央财政资金1.56亿元,受益农户数达3515户。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开展农商互联工作,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内蒙古、辽宁等15个省份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推动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吸纳您所提建议,不断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水平。一是持续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和综合货运枢纽项目建设,引导市场主体优化冷链物流服务功能。同时,加快健全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冷链物流车辆技术装备水平。二是持续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业农村部将抓紧编制《“十四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在用地、用电政策方面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将更多类型的保鲜储藏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三是持续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支持政策。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农商互联实施省份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改善农产品流通条件。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010-65293400。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