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2021年12月1日是第34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54号),营造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请你单位结合实际,配合本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认真落实《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21〕5号)有关要求,围绕“生命至上 终结艾滋 健康平等”的宣传活动主题,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组织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者、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在车站及港口客运站、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请及时总结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与实际效果,于2021年12月17日前报部,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运输服务司 张晨,010-65293799、65292722(传真);邮箱:ysskyc@mot.gov。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港口协会,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水运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