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18号(工交邮电类5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交运提字〔2021〕67号

文号

交运提字〔2021〕6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22-00007

公开日期

2022年01月10日

主题词

提案答复;适老化出行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高晓笛等12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共交通适老化进程的提案收悉。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分析了公交站台设计建设、硬件设施配置、软件服务等在适老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提出要认真对待人口老龄化加快提升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能力,以及将直排式公交停靠站改造为港湾式停靠站、提高公交停靠站无障碍化和适老化建设标准、优化公交线网规划设计等建议。提案反映情况真实,分析问题深刻,建议明确具体、可行性较强,我部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认真研究采纳。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工作,2019年9月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实现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2021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提高特殊人群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满足老龄化社会交通需求”。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建设总目标,以加强和改善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为核心,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加快补齐短板,强化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推广应用无障碍出行新技术、新设备,持续完善政策保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适老化出行政策体系。我部会同全国老龄办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8〕8号),明确了完善无障碍出行服务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13项具体措施。出台《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等部门规章,对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乘车、无障碍出行服务、设置专座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98号),要求各地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
  二是加大适老化出行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大道路水路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枢纽、运输车辆和船舶,以及铁路、民航的适老化出行环境建设和改造力度。建成北京南站、上海虹桥、深圳福田等一批综合客运枢纽,配备了高标准、人性化的无障碍服务设施。在道路水路客运站、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开辟爱心通道,在公路服务区公共建筑中配置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更好满足老年乘客需要。推进运输装备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应用低地板城市公交和无障碍出租汽车等。上海、广州等城市逐步将城市公交车辆更新为低地板公交车,并采用移动踏板和一级踏步设施,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方便。
  三是持续增强适老化出行服务水平。针对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数字鸿沟”,将“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纳入2021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重点推进。指导各地开通95128电话叫车、网约车“一键叫车”等服务,采取优选派单等措施,为老年人快捷叫车提供便利,2020年以来已为600余万老年人提供打车服务。在春运、黄金周等交通运输高峰时期,为老年人购票、乘车开通“绿色通道”。加强适老化出行信息服务,指导各地通过语音播报和文字提示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及时提供出行信息。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网站均提供了地铁车站内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情况查询服务,便于使用轮椅的乘客规划和选择出行路线。
  四是持续完善适老化标准规范。制修订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200—2020)、《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888—2020)等10余项涉及无障碍基础设施装备标准,明确了改善交通枢纽、运输工具等无障碍出行条件等技术要求。推动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 30012—2013)、《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16)等标准,指导各地管理部门和企业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殊旅客提供重点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动发布《无障碍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了公交车站处站台设计和盲道与盲文信息布置等要求。
  五是加强适老化出行服务宣传引导。会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将提升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予以宣传。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开展老年人出行服务培训,支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等提升服务能力,为老年人出行提供高质量服务和帮助。加强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广泛宣传无障碍设施设备使用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示范引领。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指导天津、内蒙古、江苏、四川、深圳等多地加强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设施建设,发展适老化智能交通体系,满足老年人等群体出行需求。同时,自2012年以来,先后在全国8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将“综合客运枢纽无障碍设施布局合理,设置盲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并能够使用”“公交中途站站点实现轮椅无障碍通行”等作为创建验收指标,纳入各创建城市年度重点工作予以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全国老龄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对新建和已建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提出了相应要求。
  当前,我国适老化出行服务的“硬设施”和“软环境”持续优化,但对比国际先进水平和新需求,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能力仍显不足,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议,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科学把握老年人出行需求和特点,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老年人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健全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适老化出行顶层制度设计,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推动从立法层面保障老年人交通出行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制修订出台,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权利和责任,为打造适老化出行环境提供法律法规保障。进一步完善“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综合运输服务发展规划,强化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适老化出行标准体系。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相关现行标准,以老年人出行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为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安全、便利出行的实际需要,健全适老化出行相关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关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适老化出行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各地加强对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实施工作。
  三是加快完善适老化出行设施设备。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出行特点,加强适老化交通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大对企业更新无障碍车辆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信息无障碍通用产品、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场站枢纽和交通工具上配置符合老年人认知能力特点的标志标识,更好满足老年人安全便捷舒适出行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在新建市政道路公交停靠站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抓好落实。
  四是提升适老化出行服务水平。坚持以“传统+智能”手段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题,强化传统服务方式,探索开展针对老年人出行的联程联运服务。鼓励提供电话约车、专用约车软件等老年人出行服务产品,支持出行服务企业研发适老化出行地图等。加强司乘、站务等从业人员培训,充分了解老年人特点和需求,提升面向老年人的服务技能。
  五是营造敬老出行氛围,让老年人出行更加便利舒心。依托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公交出行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敬老出行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使人们真正理解、尊重,进而帮助老年人出行,营造适老化出行氛围。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9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