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501号)等有关安排,接鞍山等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申请,我部成立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
经验收组评定,鞍山、昆山、湖州、金华、洛阳、南阳、驻马店、襄阳、常德、南宁、成都、自贡、泸州等13个城市达到创建标准,我部拟对上述城市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21日至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反映。
传真:010-65293703,电子信箱:bus@mot.gov.cn。
附件:1.鞍山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宣传片——创公交都市 展钢城新采
5.洛阳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宣传片——创建公交都市 共筑魅力洛阳
7.驻马店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宣传片——创建公交都市 共享美好生活
10.南宁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宣传片——创公交都市 建品质绿城
12.自贡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宣传片——创建公交都市 让城市更美好
13.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宣传片——交通汇天下 公交润酒城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