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35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22〕54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22〕5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22-00123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谭旭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物流及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网络货运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运营监管、加强资本监管、加强联合监管等建议。您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于促进网络货运平台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着力推进网络货运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加强顶层设计。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保障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前提,着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多元协同强化平台治理。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系统思维,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聚焦平台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出发,提出了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等具体举措。

(二)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在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基础上,印发实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同步制定发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配套指南,初步构建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带动传统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反垄断监管举措。加快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明确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举措。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等难点问题和“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典型垄断行为反垄断监管作出系统性规定,多措并举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加强数字化监管。建立完善部省两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督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按规定上传电子运单数据,定期发布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行监测和运营监管。督促主要互联网货运平台企业制定“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企业向社会公开计价或抽成规则,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或信息服务费。

(二)加强反垄断监管。密切关注网络货运平台市场竞争状况和价格行为,针对舆情反映的网络货运平台存在的定价机制不合理、运营规则不公平等问题,强化竞争关注与价格监管,协同调研相关平台企业,了解行业竞争状况,同时组织第三方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竞争监管问题研究,为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提供支撑。

(三)加强协同监管。强化经营者集中审查与行业监管、安全监管等工作统筹配合,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闭合监管链条,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依托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多次联合对交易撮合类货运平台企业进行约谈,督促整改问题、规范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货运政策制度体系,为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持续完善配套制度规则,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法律规则;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一步明确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责任义务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全链条监管。

二、进一步提高行业治理能力。结合《“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加快推进相关政策举措实施,加强平台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健全适应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技术创新政策环境。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普惠的发展环境。继续推动完善网络货运监测系统信息化监测功能,持续完善网络货运经营管理、数据交换等标准规范,促进企业规范化运营。

四、进一步加强反垄断监管。加大网络货运平台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部分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等违法行为,维护网络货运平台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相关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货运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2760。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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