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4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22-00131

公开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喻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新一轮支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政策的建议收悉。结合财政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聚焦近年来城市公交企业经营困难,全面分析了南昌公交发展面临的困境,提出尽快出台新一轮支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城市公交更多倾斜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部对此表示赞同,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公交优先支持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出台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印发《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明确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研究起草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布局、财政支持、土地供给、设施建设等关键制度作出规定,对政府加大投入、建立补贴补偿制度等予以明确。目前已形成《条例》草案,正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出台。

二、积极协调公共交通财政支持政策。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政策于2019年到期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阐释城市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困难,商请延续两项补助政策。2022年,配合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将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其中涨价补贴中的70%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同时给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三、及时出台公共交通纾困扶持措施。2022年,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提出2022年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2022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加大协调力度,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同时,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帮扶优惠政策,帮助运营企业及驾驶员纾困解难,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2794。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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