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 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的通知

文号:交办运函〔2025〕1059号

文号

交办运函〔2025〕105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25-00023

公开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主题词

司机之家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覆盖范围,改善广大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普遍公益、标准规范,聚焦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布局,完善服务功能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持续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为货车司机提供停车休息、热水供应、饭菜加热、淋浴、洗衣等免费基本服务和可选择的个性化服务,让货车司机放心停车、安心休息。

到2025年9月底,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见附件1),对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进行改造提升,有序推进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到2026年4月底,全国累计新增、改造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1000个以上。健全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营制度规范,建立可持续建设运营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覆盖范围。根据货车集散特点和停车休息实际需求,结合“71118”国家高速公路网服务区设置,在货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原则上选取日均货车流量300辆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建设“司机之家”,“司机之家”间隔200公里以上;重点加强国家主要物流通道沿线建设;要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现有服务设施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应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就便原则合理规划功能区域,确定规模面积。按照《服务指南》要求,设置休息、就餐、热水、淋浴、洗衣、如厕等功能场所,配备座(躺)椅、开水机、洗衣机、微波炉、淋浴热水器等相应基本服务设施,以及“职工之家”APP演示终端等货车司机入会和服务宣传设施,并在入口处设置显著的“司机之家”标志。

(三)推出规范化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应按照《服务指南》统一要求,提升停车休息、热水供应、饭菜加热、淋浴、洗衣等基本服务规范化水平,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服务。根据货车司机消费水平,为货车司机提供优惠便餐。可结合本地实际,为货车司机提供便利店、加油充电、车辆维修、应急救援、政务办理等服务。在服务区域设置引导标识标志和监督公示栏,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和监督电话。

(四)加强停车休息安全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应加强对停车区域的安保巡查,健全完善停车区域照明和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加强货车燃油货物安全保障,让货车司机放心停车、安心休息。鼓励推广“车货无忧”、先行垫付等多种形式的保险服务。

(五)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各地工会组织、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司机之家”开展为货车司机送温暖、送体检等暖心服务,探索货车司机加入工会新模式、新做法。推动“司机之家”与基层党群服务阵地等共建共享共用,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活动,将“司机之家”建设成为货车司机生产生活服务点、政务服务办理点、行业党建联系点、加入工会宣传点。

(六)加强线上推广应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组织“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及时在“司机之家”小程序(见附件2)上填报并动态更新完善位置信息、服务功能、服务价格等信息,加强“司机之家”小程序、“职工之家”APP、公路服务区信息统计报送网站(网址:https://servicearea.txffp.com/)信息共享。相关服务信息将通过“司机之家”小程序、“职工之家”APP进行宣传展示,提供服务评价功能,并在有关导航地图进行标识,向货车司机动态推送。同时,依托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网络社交媒体等,广泛宣传“司机之家”服务内容及加入工会政策、维权服务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建设改造工作进度。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工会组织要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运营单位合理选址建设“司机之家”,对现有“司机之家”进行改造提升,并将建设改造计划于2025年6月底前报交通运输部。要加强对建设运营单位的跟踪指导,每季度报送改造及建设进展情况,并及时组织行业专家对“司机之家”建设、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确保于9月底前完成现有“司机之家”改造提升,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新建“司机之家”建设任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前完成建设改造任务。新建、改造完成的“司机之家”应悬挂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统一标识。

(二)加强服务质量跟踪评价。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职工之家”APP、12328热线、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渠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运营服务情况跟踪监测与评价。对功能不实用、定位不准确、服务质量差、投诉举报多的“司机之家”限期整改,并对关门歇业、服务功能缺失的进行清理,及时将清理名单汇总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动态更新调整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名单。

(三)加大建设运营支持力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给予一次性补贴。日常运行费用由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承担。各省级总工会应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补助发放范围和名单,分别于2025年9月底和2026年4月底前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共同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运营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400;中国海员建设工会,010-68591458;传真:010-65292784。

附件:1.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服务指南

      2.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访问渠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5年5月27日

抄送:中国公路学会,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公路局。

  1. 附件1 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服务指南.wps

  2. 附件2 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访问渠道.wps
  1. 附件1 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服务指南.wps
  2. 附件2 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访问渠道.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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