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号:厅政研明电﹝2014﹞10号

文号

厅政研明电﹝2014﹞1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2/2014-00099

公开日期

2014年04月30日

主题词

农村公路宣传;重要批示精神

机构分类

政策研究室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2014年农村公路宣传工作,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响应,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取得的经验和成就,进一步突出农村公路对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作用,彰显交通运输部门“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而掉队”的决心。
    二、宣传主题
    以十年来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央“三农”部署,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发展,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为主题,以正面宣传为主,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各地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的好措施、好做法、好经验,体现农村公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在推进农村公路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例。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总结宣传农村公路发展成就的重要意义,把农村公路宣传工作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宣传方案。
    (二)做好支持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宣传工作纳入农村公路工作全局,为宣传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保障,积极搜集整理新闻素材,推荐本地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农村公路宣传线索,积极配合、支持部统一部署的宣传采访活动。
    (三)创新载体和形式。通过人物专访、现场采访、体验式报道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
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充分发挥中国交通报等行业主流媒体的作用,扩大传播覆盖面,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具体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工作宣传,是当前以及今后几年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今年将重点组织以下几个方面的宣传工作:
    (一)做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宣传。各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领导专访、署名文章、专题会议报道等形式,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谈思路和措施。
    (二)做好农村公路发展成就报道。各地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精心策划,通过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宣传农村公路发展十年来取得的经验和成就。部将组织中央和行业媒体深入基层实地采访。
    (三)中国交通报等行业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题策划,系统宣传报道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成就、经验和先进人物。自5月起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农村公路新发展”专栏,推出《农村公路发展成就特刊》,各地要充分利用行业主流权威媒体的传播平台,加强组织协调,积极配合有关采访活动,确保宣传效果。
    (四)部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和中国交通新闻网开辟宣传专栏,持续关注农村公路发展。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报道农村公路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五)部组织拍摄电视纪录片《路游乡村》。按照地区和地域相结合的创作思路,通过真实的画面全景展现中国农村公路发展成就。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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