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文号:交政研函〔2015〕147号

文号

交政研函〔2015〕14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2/2015-00065

公开日期

2015年03月05日

主题词

全面深化改革;交通运输;重点任务

机构分类

政策研究室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驻部监察局: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任务要求,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大胆实践,狠抓改革攻坚,务求取得实效。
    按照《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现对2015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任务作出如下安排。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
    1. 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政策研究室)
    2. 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指导和支持省(区、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综合规划司、政策研究室)
    3. 研究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研究室)
    4. 成立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科技司)
    5. 印发《关于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框架的实施意见》,修订《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理顺大部制下立法工作关系。(法制司)
    二、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
    6. 分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水运局、运输司)
    7. 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规则》。(水运局)
    8. 出台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启动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政策研究室、综合规划司)
    9. 完善公路水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或规定。(水运局、运输司)
    10. 深化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发生的腐败问题。(公路局、水运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1. 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法制司)
    1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和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部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广网上并联审批等新模式。(法制司)
    13. 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印发《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指导意见》。(法制司)
    14.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部公路院、交科院等部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人事教育司)
    四、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
    15. 研究制定公路、水路等领域事权划分建议方案。(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
    16. 制定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意见或操作指引。(财务审计司、综合规划司)
    17. 推进落实预算管理改革,制定交通运输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或意见。(财务审计司)
    五、深化公路水路管理体制改革
    18. 开展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出台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和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公路局)
    19. 推进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公路局)
    20. 推进跨区域大件运输一站式审批和一证通行。(公路局)
    21. 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公路局、法制司)
    22. 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路局)
    23. 启动长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事企分开。(人事教育司)
    24. 制定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的指导意见。(海事局)
    25. 推进海事基层执法机构改革,出台直属海事系统基层执法机构建设若干意见,制定海事基层执法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海事局、人事教育司)
    26. 推动出台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公安局)
    27. 出台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的指导意见。(政策研究室)
    六、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28. 出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运输司)
    29. 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建立汽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体系。(运输司)
    30. 出台加强和改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的意见。(运输司)
    七、完善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体制机制
    31. 开展区域港口发展一体化改革试点。(水运局)
    32. 开展京津冀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试点。(运输司)
    33. 开展智慧交通发展框架研究。(综合规划司、科技司)
    34. 实现ETC全国联网。(公路局)
    35. 制定绿色交通发展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规划司)
    36. 开展“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出台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37. 制定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行动方案。(国际合作司)
    38. 制定部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
    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2015年交通运输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的总协调,并进行督办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改革举措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所有重点任务都要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安排。牵头部门或单位要统筹协调,参加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或单位要建立改革举措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报告改革进展情况。
    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小组要按照改革重点任务总台账,履行督办督查职责,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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