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交办政研函〔2018〕234号

文号

交办政研函〔2018〕23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8-01610

公开日期

2018年02月12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18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加强衔接、协作共享,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基本原则,以“构建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升行业现代治理能力”为目标,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重点突破,着力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着力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着力推动社会多方参与行业治理,着力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着力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在全行业进一步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一、加快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
    1.充分发挥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总枢纽”作用,有效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行业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及对接融合,加强信用信息保障体系建设。(部政策研究室、科技司牵头负责,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3.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数据共享工作,力争实现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量提升至1亿条,全面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4.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基础建设,拓展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功能。(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加强“信用交通”网站建设,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力争实现网站访问量提升至日均100万人次。(部政策研究室负责,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二、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
    6.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签署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规范各个子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编制并及时更新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目录。(部政策研究室牵头负责)
    8.推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修订工作。(部运输服务司牵头负责)
    9.结合行业实际,推动公路、水运、运输服务、安全和海事领域信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办法。(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继续推动《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评价指标》系列标准制定。(部科技司牵头负责,部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配合)
    三、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12.推动行业进一步落实国家在失信被执行人、运输物流、对外经济合作等领域制定的联合奖惩备忘录。(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按照有关规定,推动行业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流程以及监管、服务等环节应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持续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汇总、审核和发布工作,及时披露曝光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建立健全异议投诉和信用修复机制。(部公路局、政策研究室牵头负责,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15.推动《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落地实施。(部水运局、公路局、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制定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联合激励对象清单,及时公示守信典型企业名单。(部水运局、公路局牵头负责,部政策研究室配合)
    17.推动出台《关于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部运输服务司、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完成2017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部公路局、水运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9.结合行业实际,有效利用联合奖惩手段,在“道路两客一危”、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国内水路运输等领域推进联合惩戒工作。研究推动公路、水运安全领域联合惩戒工作。(部运输服务司、海事局、水运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部政策研究室、法制司等有关司局配合)
    20.推动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依法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推动社会多方参与行业治理
    21.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考核评价,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开展信用信息大数据分析研究,开发行业信用指数和信用预警功能,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2.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支持征信机构与交通运输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深入合作。(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3.按照有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领域中,推广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24.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以“信用交通宣传月”“感动交通年度十大人物”评选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行业诚信典范,讲好行业“诚信故事”,在交通运输行业积极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5.充分发挥“信用交通”网站群作用,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分地区、分阶段、分层次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6.围绕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方向需求,组织开展行业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7.召开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部政策研究室牵头负责)
    28.组织开展交通信用人才交流培训。(部政策研究室牵头负责)
    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29.加强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0.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部办公厅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1.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部人事教育司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推动“信用交通省”创建
    32.全面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加强对各地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指导、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创建效果跟踪评估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制度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33.推动首批重点指导和支持的“信用交通省”创建地区在归集共享、制度标准、信用应用、诚信文化等方面取得实质突破。(部政策研究室牵头,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4.依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分领域分地区积极开展信用管理试点示范工作。(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负责,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35.鼓励各地根据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本地实际,创新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总结好的做法经验,适时在全国交流推广。(部政策研究室牵头,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增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36.推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7.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人员和经费保障。(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部内相关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