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文号:交政研明电〔2021〕55号

文号

交政研明电〔2021〕5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2/2021-00039

公开日期

2021年03月05日

主题词

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机构分类

政策研究室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确保《规划纲要》有序实施、全面推进,现就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学习宣传贯彻《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规划纲要》内容,教育引导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先行。

二、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规划纲要》的浓厚氛围

1.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视频会。精心组织策划,全面准确把握《规划纲要》的精髓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迅速在全行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2.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将《规划纲要》纳入部干部培训计划,部领导带头讲、部组建宣讲组积极讲,采用统一的宣讲提纲,有重点、分层次、重实效开展培训,鼓励支持各地针对性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理念深入人心。

3.加强中央主流媒体宣传。加强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等中央主流媒体沟通协调,充分宣传报道《规划纲要》的前瞻性、科学性、引领性,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取得的成就,以及交通强国建设情况。做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策吹风会宣传,及时发布权威消息,让政府的声音传得更开、更广、更深入。策划推出部领导高端访谈,交流《规划纲要》学习体会和贯彻措施。

4.组织行业媒体深入宣传报道。《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等行业媒体即日起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宣传《规划纲要》内容,刊发“焦蕴平”系列评论文章和各领域专家解读文章。推出厅局长(一把手)系列访谈,报道贯彻落实情况,帮助行业及社会更好地把握内涵。

5.切实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部及行业新媒体矩阵作用,第一时间转发中央媒体相关报道、部党组工作部署和“焦蕴平”系列评论文章。采用图说、海报、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出一大批接地气、易传播、群众爱听爱看的新媒体作品,加强和网友的互动,努力提高《规划纲要》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传播力、影响力。

6.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服务平台优势,在各类媒体平台,以及“车、船、机、路、港、站”等交通运输服务平台,刊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海报(宣传标语见附件,相关海报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公益广告库下载)。

三、确保《规划纲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落细

1.坚持正确导向。要深刻认识做好《规划纲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对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细学习宣传工作。

2.坚持深入群众。创新宣传载体,通过“车、船、机、路、港、站”和各类新媒体平台、线下学习宣传活动,做到形式丰富多元、内容通俗易懂、理念深入人心。

3.坚持内外统筹。把握当前形势,根据既定口径妥善开展对外宣传,回应关切,防范风险,消除误读,切实维护国家发展稳定大局。

4.坚持行业协同。部管国家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中央交通运输企业共同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相关工作情况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部。联系人:臧青、孙丹妮,电话:010-65293243,邮箱:jtbwmb@126.com。

附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宣传标语

                                交通运输部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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