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上搜救有关方针政策,进一步提升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交人教函〔2016〕172号)要求,兹定于10月中旬举办全国海上搜救政策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10月11日-14日,10月10日报到。
(二)地点: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东燕郊行宫西大街26号)。
二、参训人员
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分管领导、业务处长各1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负责水上搜救业务的处室或单位负责人1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主要培训内容
届时将邀请国务院应急办、国家行政学院以及部领导、部机关司局领导授课,介绍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形势分析;《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发展纲要》等解读;海上搜救工作交流研讨及突发事件媒体应对等。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将安排座谈交流,请做好发言准备。
(二)请各单位于9月3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至部管理干部学院,电子版抄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三)本次培训所需培训费、食宿费由交通运输部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请将相关信息填写清楚,随回执传真至部管理干部学院。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联系人:王先斌
联系电话:010-65292258
邮箱:hzwxb2011@163.com
(二)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王克难
联系电话:010-61592142
传真:010-61591837
附件:1.全国海上搜救政策宣贯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略)
2.全国海上搜救政策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略)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2016年9月23日
抄送:部人事教育司、海事局、救助打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