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水)上搜救中心,各直属海事局:
为便于交通行业各单位领导及时掌握时政要闻,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对海(水)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履行服务职能,按照部领导指示,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建立了手机短信信息平台,每日发布“互联网摘要”;根据气象局和海洋部门的预报,发布极端天气和海况预警信息。考虑到国务院批准的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实施后,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机构和人员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继续做好短信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办)填报本单位、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和航运企业信息接收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水)上搜救中心填报本单位及地市搜救中心信息接收人;请各直属海事局填报本单位及分支局、海事处信息接收人。填报格式见附件。
二、请于2010年2月13日前将经领导批准的表格以书面和电子版(Excel版)形式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三、各单位如信息接收人需变更,请及时将变更情况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四、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搜救中心子站查看“互联网摘要”和“极端天气和海况信息”样板,同时可以下载“信息接收人数据表”。
联系人:刘雨生 蔡翼枫
电 话:010-65292257 65293739
传 真:010-65292245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