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启动Ⅲ级防御响应切实做好第7号台风“查帕卡”防御工作的通知

文号:交应急明电〔2021〕161号

文号

交应急明电〔2021〕16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5/2021-00026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主题词

响应;台风;防御

机构分类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广西、海南海事局,南海救助局,广州打捞局:

2021年第7号台风“查帕卡”已于7月19日8时在南海北部生成,预计将于7月20日下午至傍晚以11—13级风力在广东台山到电白一带沿海登陆。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李小鹏部长于7月20日8时到部综合应急指挥中心调度指导台风防御应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交通运输部于7月20日10时启动Ⅲ级防御响应,请你单位按照预案和有关部署,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压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做好避险排险,强化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应急函〔2021〕15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21〕142号)等部署要求,针对第7号台风“查帕卡”特点和影响,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一是要密切跟踪台风动态,强化短历时临灾预警信息接收处理,及时、科学采取避险措施。二是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巡查,及时排除隐患;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做好抢通保通工作,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三是要做好港口、航道、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台风防御期间安全管理。四是要做好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坚决避免冒险运行,严防城市轨道交通积水倒灌。五是要做好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风险防范,按要求及时停工、转移施工人员并做好设施设备排险加固。六是要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科学组织船舶避风和琼州海峡通航管理,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七是要科学部署应急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并保障自身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应急处置,按预案和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台风登陆后,要立即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部应急办。

联系电话:010-65292218,传真:010-65292245,邮箱:cnmrcc@mot.gov.cn。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结合行业特点做好本系统台风防御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防总办公室,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救助打捞局,部政研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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