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2022年度冬季,以西北路径影响我国的冷空气活动较为频繁,势力偏强;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低,一些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强降雪过程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为切实做好2021一2022年度冬季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切实做好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防范工作。要深刻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压实工作责任,杜绝侥幸心理,周密部署安排,严格履职尽责,抓牢抓实防范冬季寒潮大风和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以高质量的防范工作成效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协调联动
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认真梳理总结历年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的规律、经验,深刻汲取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分析情况、充分考虑困难、周全准备措施,有效利用新科技、新平台、新手段,着力提升科学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以防为主、避险为要,紧急情况不能保证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关停措施,坚决避免冒险运行,要强化跨部门协调联动,与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广覆盖、高频次发布公路水路通行情况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科学避险。要运用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极端天气防御和安全生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和运输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
三、突出行业特点,细化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细化工作安排,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并抓好落实。
公路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重点路段巡查排查工作力度,及时处置路基路面、桥隧及安全设施病害;提前备好防滑料、融雪剂及相应除雪铲冰装备物资,一旦公路出现积雪、结冰等,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滑除雪措施;提前研判极端天气不利影响,做好公路网运行监测和路况信息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疏导工作。
港航管理部门要督促港口经营人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加强大风大雾和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做好防滑、大型机械防风等工作;指导港航企业做好煤炭、液化天然气、粮食等重点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和应急抢通工作,防范应对寒潮大风引发的航道骤淤、航标设施损毁等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极端天气条件下按规定停班停运,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督促客运场站加强应急保障,做好极端天气下滞留旅客服务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等疫情防控物资及重点生产生活物资道路运输组织保障工作。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研判,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风险,整改事故隐患,强化施工作业的防寒潮防突风等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工作。
海上搜救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全面掌握辖区海上救助力量布局,及时、科学、合理组织协调海上搜救应急力量开展险情处置;加强与渔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协助做好渔船防范寒潮大风工作。
海事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结合本辖区水域和船舶特点,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巡查检查,督促航运企业、相关船舶严格执行极端天气禁限航要求,坚决打击内河船违法参与海上运输行为。
救助打捞部门要加强救助打捞船舶、航空器维护和应急队伍救助技能训练,在受大风影响险情多发水域以及重要航道科学部署救助力量,及时有效救助遇险人员和船舶,同时要确保自身人员、装备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足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通知》(交办应急函〔2020〕1495号),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着力做好秋冬季极端天气防范特别是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做足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将人员、装备、物资、预案落实到位,科学响应,将灾害险情处置在早、化解在小。要通过检查抽查、视频调度、信息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信息及联络畅通。
铁路、民航、邮政行业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好防范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公安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气象局,部救捞局、路网中心,部办公厅、政研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