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第3998号 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16-00801

公开日期

2016年09月22日

主题词

民族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倾斜,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目前,我部已编制完成《“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十三五”期,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对现有不符合安全通班车要求的通村公路进行适当扩宽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有序推进人口较多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有限支持具有资源路、旅游路性质的县乡道改造等项目。在“十二五”投资补助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投资规模和补助标准上均有大幅增长,其中通乡、村硬化路建设项目中央车购税补助达到平均造价的70%以上。
  根据事权责任划分,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调动各方力量,促进农村公路有序建设,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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