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文号:发改交运〔2006〕1886号

文号

发改交运〔2006〕188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06-00145

公开日期

2006年09月12日

主题词

印发;;港口;;规划;;通知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综合规划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6年9月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意义
我国现有沿海港口150余个(含长江南京及以下港口),2005年货物吞吐量达33.8亿吨,比2000年翻了一番多。沿海港口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和贸易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综合运输网的完善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20年来,沿海港口坚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深水深用、合理开发的原则,整体上已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港口布局形态和围绕煤炭、石油、矿石和集装箱四大货类的专业化运输系统,对满足国家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运输、支持国家外贸快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沿海港口规划、建设和运营状况良好,总体上呈健康、平稳、持续发展态势,在旺盛的运输需求带动下,货物吞吐量特别是外贸、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快速增长,港口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形成,建设和经营步入随市场需求变化而调整和发展的阶段,港口呈现出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趋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从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局考虑,进一步优化沿海港口布局,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加强国家对港口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必要编制全国沿海布局规划。
——从国家经济社会和贸易发展的需要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港口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效益、集约化、竞争力等方面要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能源、原材料、产成品和人员运输的巨大需求,迫切需要按照合理的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加快建设。
——从国家经济安全、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看,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对石油、天然气、原材料等重要物资对外依存度的增加,港口设施作为外贸物资进口的接卸点、中转或储备基地,其对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更显重要。国际航运船舶大型化、专业化、运输组织联盟化的趋势日益增强,要在激烈的国际航运市场竞争中提升我国航运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安全保障,必须尽快完善港口布局。
——从国家综合运输网发展的需要看,港口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将保障其与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在能力、网络、布局等方面的协调、衔接,促进综合运输网的形成与发展。
——从岸线资源合理利用看,制定国家层次的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有利于加强港口规划和建设的宏观管理,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有限的海岸线资源,指导各地编制港口规划,防止或避免出现港口盲目建设。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编制,在以往港口规划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来我国沿海港口发展的经验和规律,借鉴了国外港口发展的理念,开展了全国沿海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国际航运市场分析、全国沿海港口主枢纽论证、环渤海地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集装箱运输系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煤炭运输系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外贸进口原油运输系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外贸进口铁矿石运输系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10项专题论证,并广泛听取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充分协调,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06年8月16日,国务院审议并通过《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标志着中国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方案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是沿海港口的空间分布规划,也是最高层面的港口规划,主要是根据沿海各区域港口的基本条件、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状况及需要,并根据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在现有港口布局的基础上,研究和确定沿海港口的合理分布,引导港口协调发展。作为国家级沿海港口的布局,服务于国家经济安全、社会进步、贸易发展、结构调整以及国防建设,体现国家发展现代化港口和综合运输的意志,并通过港口布局规划来指导各省和具体港口的发展规划,合理利用和保护港口岸线资源,通过港口的集约化发展来提高港口资源的利用率,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路交通保障。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的具体方案是: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
1.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
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由辽宁、津冀和山东沿海港口群组成,服务于我国北方沿海和内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辽宁沿海港口群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营口港为主,包括丹东、锦州等港口组成,主要服务于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辽宁沿海以大连、营口港为主布局大型、专业化的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液化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相应布局锦州等港口;以大连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营口、锦州、丹东等支线或喂给港口;以大连港为主布局陆岛滚装、旅客运输、商品汽车中转储运等设施。
津冀沿海港口群以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秦皇岛港为主,包括唐山、黄骅等港口组成,主要服务于京津、华北及其西向延伸的部分地区。津冀沿海港口以秦皇岛、天津、黄骅、唐山等港口为主布局专业化煤炭装船港;以秦皇岛、天津、唐山等港口为主布局大型、专业化的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以天津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秦皇岛、黄骅、唐山港等支线或喂给港口;以天津港为主布局旅客运输及商品汽车中转储运等设施。
山东沿海港口群以青岛、烟台、日照港为主及威海等港口组成,主要服务于山东半岛及其西向延伸的部分地区。山东沿海以青岛、日照港为主布局专业化煤炭装船港,相应布局烟台等港口;以青岛、日照、烟台港为主布局大型、专业化的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相应布局威海等港口;以青岛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烟台、日照、威海等支线或喂给港口;以青岛、烟台、威海港为主布局陆岛滚装、旅客运输设施。
2.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体
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上海、宁波、连云港港为主,充分发挥舟山、温州、南京、镇江、南通、苏州等沿海和长江下游港口的作用,服务于长江三角洲以及长江沿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集装箱运输布局以上海、宁波、苏州港为干线港,包括南京、南通、镇江等长江下游港口共同组成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相应布局连云港、嘉兴、温州、台州等支线和喂给港口;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中转储运系统以上海、南通、宁波、舟山港为主,相应布局南京等港口;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连云港港为主,相应布局上海、苏州、南通、镇江、南京等港口;煤炭接卸及转运系统以连云港为主布局煤炭装船港和由该地区公用码头、能源等企业自用码头共同组成;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上海、南通、连云港、舟山和嘉兴等港口组成;以上海、南京等港口布局商品汽车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温州等港口为主布局陆岛滚装运输系统;以上海港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根据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在连云港港适当布局进口原油接卸设施。
3.东南沿海地区港口群体
东南沿海地区港口群以厦门、福州港为主,包括泉州、莆田、漳州等港口组成,服务于福建省和江西等内陆省份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台“三通”的需要。
福建沿海地区港口群煤炭专业化接卸设施布局以沿海大型电厂建设为主;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储运系统以泉州港为主;集装箱运输系统布局以厦门港为干线港,相应布局福州、泉州、莆田、漳州等支线港;粮食中转储运设施布局由福州、厦门和莆田等港口组成;布局宁德、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等港口的陆岛滚装运输系统;以厦门港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运输设施。
4.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体
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由粤东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组成。该地区港口群依托香港经济、贸易、金融、信息和国际航运中心的优势,在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同时,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港为主,相应发展汕尾、惠州、虎门、茂名、阳江等港口,服务于华南、西南部分地区,加强广东省和内陆地区与港澳地区的交流。
该地区煤炭接卸及转运系统由广州等港口的公用码头和电力企业自用码头共同组成;集装箱运输系统以深圳、广州港为干线港,汕头、惠州、虎门、珠海、中山、阳江、茂名等为支线或喂给港组成;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中转储运系统由广州、深圳、珠海、惠州、茂名、虎门港等港口组成;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广州、珠海港为主;以广州、深圳港等其他港口组成的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广州港为主布局商品汽车运输系统;以深圳、广州、珠海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
5.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体
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由粤西、广西沿海和海南省的港口组成。该地区港口的布局以湛江、防城、海口港为主,相应发展北海、钦州、洋浦、八所、三亚等港口,服务于西部地区开发,为海南省扩大与岛外的物资交流提供运输保障。
该地区港口集装箱运输系统布局以湛江、防城、海口及北海、钦州、洋浦、三亚等港口组成集装箱支线或喂给港;进口石油、天然气中转储运系统由湛江、海口、洋浦、广西沿海等港口组成;进出口矿石中转运输系统由湛江、防城和八所等港口组成;由湛江、防城等港口组成的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湛江、海口、三亚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
三、实施效果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实施后,在区域分布上将形成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沿海5个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港口群体。港口群内起重要作用的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增强为腹地经济服务的能力。港口群内部和港口群之间港口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竞争有序。
在主要货类的运输上,将形成系统配套、能力充分、物流成本低的8大运输系统:
——由北方沿海的秦皇岛港、唐山港(含曹妃甸港区)、天津港、黄骅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等7大装船港,华东、华南等沿海地区电力企业的专用卸船码头和公用卸船设施组成的煤炭运输系统。
——依托石化企业布点,专业化的、以20—30万吨级为主导的石油卸船码头和中、小型油气中转码头相匹配的石油运输系统。
——临近钢铁企业布点,专业化的、以20—30万吨级为主导的铁矿石卸船泊位和二程接卸、中转设施匹配的铁矿石运输系统。
——以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苏州、厦门、深圳、广州等9大干线港为主,相应发展沿海支线和喂给港的集装箱运输系统。
——与国家粮食流通、储备、物流通道配套的,专业化运营、集约化的粮食运输系统。
——依托汽车产业布局和内、外贸汽车进、出口口岸,专业化、便捷的商品汽车运输及物流系统。
——在满足岛屿出行要求的前提下,适应沿海岛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陆岛滚装运输系统。
——以人为本、安全、舒适、便捷的旅客运输系统。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在方案和效果上总体上贯彻了适应经济、区域协调、突出重点、综合运输、资源节约的布局原则和思路,形成的5大港口群体能基本适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突出了港口群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重点作用,采用系统化布局理念形成的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8大运输系统,也是衔接和促进国家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和完善的重要体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效益优先的港口发展方向将引领港口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布局方案还为港口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可以适应国家生产力和结构进一步调整的需要。
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指导下,沿海港口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节约资源、安全环保、便捷高效、衔接协调、市场有序的水路客、货运输系统,辐射、服务面覆盖全国范围,明显提升我国沿海港口的综合竞争力,基本适应国家经济、社会、贸易、国防等发展的需要。

 

主题词:印发  港口  规划  通知

  相关政策解读:解读《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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