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的通知

文号:交办规划函〔2018〕265号

文号

交办规划函〔2018〕26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18-00211

公开日期

2018年02月27日

主题词

新一代;交通控制网;智慧公路;试点;通知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科技与信息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北京、河北、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东省(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推动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及智慧公路试点有序开展,防止试点同质化、碎片化,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主题
  重点但不限于以下六个方向。
  (一)基础设施数字化。应用三维可测实景技术、高精度地图等,实现公路设施数字化采集、管理与应用,构建公路设施资产动态管理系统;选取桥梁、隧道、边坡等,建设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传感网,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状态综合感知、分析及预警功能。北京、河北、河南、浙江重点实施。
  (二)路运一体化车路协同。基于高速公路路侧系统智能化升级和营运车辆路运一体化协同,利用5G或者拓展应用5.8GHz专用短程通信技术,提供极低延时宽带无线通信,探索路侧智能基站系统应用,选取有代表性的高速公路,以及北京冬奥会、雄安新区项目,开展车路信息交互、风险监测及预警、交通流监测分析等。北京、河北、广东重点实施。
  (三)北斗高精度定位综合应用。建设北斗高精度基础设施,实现北斗信号在示范路段(含隧道)的全覆盖,在灾害频发路段实施长期可靠的监测与预警;探索开展基于北斗高精度定位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应用研究,强化技术储备。构建基于北斗的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系统,实现车辆人员的迅速定位与救援力量的动态调度和区域协同。江西、河北、广东重点实施。
  (四)基于大数据的路网综合管理。构建基于大数据的高速公路运营与服务智能化管理决策平台,应用在区域路网综合信息采集、运营调度、收费、资产运维养护、公众信息服务、应急指挥。利用无人机等移动手段,提高运行监测和应急反应能力。利用新媒体、公众信息报告等渠道,实现互动式现场信息采集。开展智能养护、路政和路网事件巡查智能终端示范,融合互联网数据和行业相关数据开展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福建、河南、浙江、江西重点实施。
  (五)“互联网+”路网综合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基于车辆特征识别的不停车移动支付技术。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服务区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引导、预约等增值服务。探索开展高速公路动态充电示范,实现新能源汽车动/静态充电。开展低温条件下精准气象感知及预测,以及车路协同安全辅助服务等。吉林、广东重点实施。
  (六)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建设面向城市公共交通及复杂交通环境的安全辅助驾驶、车路协同等技术应用的封闭测试区和开放测试区,形成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实体原型系统和应用示范基地。江苏、浙江先行研究推进。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深化认识,注重创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按照服务人民、服务大局和服务基层的总体定位,把握新技术发展和创新应用趋势,提升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运用能力,注重试点内容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二)精心组织,政企合作。请尽快形成工作方案报部,内容包括:一是成立工作组(参与多个试点的可统筹设立),负责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是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注重政企合作,积极与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对接,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三是成立由产学研用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聘请知名专家、院士担任首席科学家。
  (三)突出主题,加快进度。在满足试点主题要求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务实拓展试点内容。加快试点前期工作,各省试点中包含多个项目的,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分别办理地方立项后,按《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规划发〔2016〕171号)要求报部。
  (四)加强沟通、协同推进。部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定期与你们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技术问题。
  联系人:部综合规划司 祝宏宇 010-65292099
  部公路局 刘凇男 010-6529277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部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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