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0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18〕107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18〕10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18-00976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何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贵州坝草港升级改造打通黔中出海通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就交通运输方面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北盘江航运工作机构

目前,北盘江航道管理主要由贵州省航务管理局下属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负责,沿线港口管理主要由地方港口管理部门负责。我部支持建立北盘江航运综合发展的相关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航道、港口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我部将按职责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港口资金投入

         考虑到港口建设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十三五”期间,我部对内河港口建设的支持方向进行了调整,不再对码头建设进行补助。建议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我部将按职责在岸线使用审批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

三、关于尽快打通“两江一河”出海航道

我部高度重视龙滩水电枢纽通航设施建设,部领导多次带队赴现场调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根据最新协调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龙滩枢纽通航建筑物建设方案调整前期工作的通知,确定由贵州省和大唐集团委托第三方咨询设计机构,开展龙滩枢纽通航建筑物由通航500吨级船舶调整为通航1000吨级船舶(特殊船型)建设方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含安全风险评估),并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方案调整的审查工作,若1000吨级建设方案可行,在建设资金落实的条件下,尽快按程序报批。目前,贵州省和大唐集团已开展研究工作,同时龙滩水电站500吨级升船机工程已暂停施工。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积极推进龙滩通航设施按照1000吨级标准进行建设。

四、关于水位上下线调控标准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协调,目前大唐集团与贵州省已就龙滩枢纽正常蓄水位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我部将按职责继续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优化龙滩枢纽运行调度方案,充分发挥龙滩枢纽的发电和航运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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