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和提等升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部制定了《“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1177个县全部纳入支持范围,推动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其中,西部地区共723个县纳入支持范围,约占61%;贵州共70个县纳入支持范围,占全省县区总数的80%。
“十三五”期,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的建设重点是:一是大力推进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力争到2019年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这一兜底性目标。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幅提高了车购税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建制村通硬化路的补助标准。二是重点解决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三是推进农村公路提等升级。要求除特殊地形条件限制外,新建通乡镇硬化路不低于四级双车道标准,即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通建制村硬化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支持贫困地区对通客车村道不能满足安全通客车要求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进行合理加宽改造。对具备加宽条件的,加宽后路基宽度达到5.5米、路面宽度达到4.5米;对不具备加宽条件的,加密错车道。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一批具有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性质的县乡道改造,技术等级以三级公路为主。四是提升农村公路安全能力。到2020年,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强通客运线路村道上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
近期,按照中央部署,我部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如期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
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我部和24个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交通扶贫部省共建协议,确定了交通扶贫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明确了中央支持政策和地方配套措施。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进一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