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开展一流港口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文号:交规划函〔2021〕328号

文号

交规划函〔2021〕32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1-00156

公开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主题词

港口;综合评价;体系;研究;应用;交通强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专项规划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关于上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水运安全重大风险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智能航运关键技术研发与实验、多式联运快速转运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世界一流港口对标数据库和标杆案例库构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预控机制及关键技术研究、新能源电动船舶技术标准研究、智能航行关键技术研究、智能单元箱运输组织方式创新与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部。每年12月底之前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给予指导,在相关规划、政策制定和实施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20日

抄送:国家铁路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航海(青岛)科技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海事局、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部政策研究室、法制司、综合规划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海事局。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试点任务要点

一、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研究构建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打造一流港口对标数据库和标杆案例库,开发港口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系统,助力港口高质量发展。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构建,基本建成国内外典型港口的指标数据库和典型案例库。

通过3~5年时间,依托宁波舟山港、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评价和对标实践研究取得显著进展,完成世界一流港口对标数据库建设。完成世界一流港口评价系统开发,世界一流港口评价和标杆案例基本实现集中展示、发布和推广应用。形成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标准。

二、水运安全重大风险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宁波市交通运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开展琼州海峡航运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关键问题、通航船闸综合安全风险防控关键技术。构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风险与应急管理平台。研究大数据驱动下的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预控机制及关键技术、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精准监管模式与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推动新型海上风电一步式施工技术研发和应用。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和产品研发取得突破。完成通航船闸安全风险管控技术研究、储罐安全风险管理方案和事故应急处置研究、安全风险预警预控算法模型优化。建成港口危险货物智能安全监管平台。一步式海上风电安装船研究取得显著进展。

通过3~5年时间,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通航船闸综合安全风险防控管理系统、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风险与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建设和应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预控系统及协同联动机制更加健全,协同安全监管模式基本实现精准监管。一步式海上风电安装船基本实现推广应用。在港口、航运、通航船闸、水上交通等安全风险防控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三、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开展绿色港口创建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研发基于物联网的绿色港口大数据智慧平台模型。研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开展新能源电动船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在专业化干散货码头自动化运转、非专业化干散货码头自动化改造等方面形成标准规范草案,基本完成基于物联网的绿色港口大数据智慧平台逻辑模型和方案构建。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在新能源电动船舶技术标准方面取得突破。

通过3~5年时间,完成非专业化干散货码头装船环节专业化改造研究,完成绿色港口智慧平台模型构建。建成水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室,溢油应急处置科研成果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完成新能源纯电动船舶的应用推广路径研究,成果初步实现推广。在绿色港口大数据、海上溢油事故应急、新能源电动船舶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关键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

四、智能航运关键技术研发与实验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山东海事局、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智慧航海(青岛)科技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开展智能航运科学实验设施、船舶智能航行海上实验测试场建设。研发智能航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智能港口关键技术。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初步完成实验测试水域及船舶远程驾驶系统建设,智能航行实验测试能力基本具备。完成智能航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基本完成总体方案设计。智能航运监管服务模式与机制研究取得显著进展,初步建立智能航运监管理论框架。在港口智能引航等关键技术研究上取得突破。

通过3~5年时间,船舶智能航行实验测试环境条件达到国内一流,综合实验测试能力显著提升。完成智能航行关键技术的相关软硬件系统开发与标准研究,完成集成测试与应用。完成传统老旧集装箱码头无人化作业优化改造研究,在智能化港船协同技术推广方面取得实际成效。完成智能航运监管理论框架和实施路径、智能航运监管方案研究。在船舶智能航行、智能港口以及政府治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五、多式联运快速转运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开展40英尺半高硬开顶重载集装箱研发及其运营模式创新研究,研究集装箱共享网络平台和运营模式。开展适应城市配送的智能单元箱运输组织方式创新与应用研究,研究敞顶箱、智能单元箱运输体系技术方案。研究多式联运仿真模拟技术。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多式联运快速转运装备关键技术、40英尺半高硬开顶重载集装箱实现初步探索应用,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完成实验与初步推广。研制形成适用于城市配送的智能单元箱技术和装备,建成面向大数据应用的智能云平台,智能单元箱场站自动化转运技术和装备研发取得显著进展。适用于多式联运与配送体系的智能单元箱运输组织新模式基本实现初步探索应用,完成多式联运仿真模拟技术研究。

通过3~5年时间,完成共享集装箱网络平台关键技术研发,集装箱共享运营创新模式基本形成。完成智能单元箱技术和装备等相关标准研究编制。在多式联运模式创新、快速转运装备研发、仿真模拟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