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增补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意见

文号:交规划函〔2021〕521号

文号

交规划函〔2021〕52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1-00184

公开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主题词

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交通强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专项规划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函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呈报河南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豫交〔2020〕10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增补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一项试点任务,统一纳入交通强国建设河南省试点工作。请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河南省开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339号)要求,统筹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及时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0月6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河南省试点任务要点(增补)

一、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一)试点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

全面夯实治超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治超监管制度,创新和完善治超监管方式,提升治超监管能力水平,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

(三)预期成果。

通过3年时间,治超网络基本实现全省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重点桥梁、重要路段、重要通道全覆盖。各部门联合治超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信用治超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实现由“管行为”向“管信用”转型。执法信息基本实现融合共享,执法效率大幅提升,超限超载治理成效显著。在建设治超网络、开展联合执法、健全信用治超体系、促进执法信息融合共享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抄送:部法制司、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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