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97号(工交邮电类25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交规划提字〔2021〕45号

文号

交规划提字〔2021〕4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48

公开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主题词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梁永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服务雄安新区发展推动雄津水运通道复航的提案收悉。结合财政部、水利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航道功能定位,纳入航道规划进行管控

我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开展天津港至雄安新区水运通道规划研究,近年来积极协调发展改革、水利等相关部门,将研究规划天津港至河北雄安新区的水运新通道、实现保津支线分段旅游通航纳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意见》(发改基础〔2020〕1171号)、《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的通知》(水河湖〔2020〕102号)。受大清河、海河、独流减河等相关河流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碍航建筑物较多等因素影响,雄津水运通道暂未纳入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研究雄津水运通道纳入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事宜。

二、关于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推动雄津水运通道复航

近期,我部印发了《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研究推进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复航和津保航线论证。下一步,建议天津市、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雄津水运通道的研究工作,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等方面问题,我部将按职责积极予以行业指导。

三、关于加强要素保障,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关于保障用水需求。水利部将结合国家水网建设和流域区域水资源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雄安新区及雄津水运通道沿线地区水资源配置,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综合补水水源条件相机增加生态补水量,为推动雄津水运通道复航提供水资源保障。

关于拓宽融资渠道。长期以来,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内河水运事业发展。鉴于项目仍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建议地方完成前期工作并纳入有关规划后,再行研究确定融资方案,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财政部将予以积极支持,我部也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77。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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