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0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232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23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52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02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沈志强等4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东滨州港5万吨级航道建设打通济南经济圈出海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滨州港的建设和发展。“十三五”时期,安排中央资金2.9亿元支持滨州港海港港区3万吨级航道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研究办理滨州港海港港区通用泊位工程等项目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批复,有力提升了滨州港的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目前,我部已将滨州港海港港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纳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相关建设单位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申请中央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20。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30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