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54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192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19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56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04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徐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河道疏浚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建设益阳毛角口至洞庭湖千吨级航道

我部积极支持益阳市港口航道建设,已将沅水常德至鲶鱼口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等项目纳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及时办理了益阳港泥湾港区清水潭千吨级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据了解,所提益阳毛角口至洞庭湖千吨级航道暂未纳入湖南省内正在编制的《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建议地方加强研究论证,力争纳入省级行业规划,我部将按职责积极予以行业指导。

二、关于支持洞庭湖区“毛细血管”畅通工程

我部高度重视湖南省水运建设发展,“十三五”期间,支持实施了洞庭湖区澧县、安乡至茅草街航道建设工程、南茅运河航运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共安排中央资金约14亿元。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松虎航道(湖南段)、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等一批已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项目,并按程序安排中央资金,支持洞庭湖区航道扩能升级。

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77。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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