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5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182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18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57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04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钮新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江建设“荆汉运河”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纳入国家相关规划

研究论证建设“荆汉运河”,对于破解长江中游梗阻难题、促进中游航道联通成网、提升航道通航能力、促进沿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建设“荆汉运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航运等多方面,对区域经济社会、国土空间、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布局等将产生深远影响。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结合长江沿线航道条件、通航建筑物分布、国家水网建设、水文地质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有关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将认真研究和统筹考虑。

二、关于开展工程前期研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议由湖北省为主推进“荆汉运河”研究相关工作,进行充分的前期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并深入研究相关重大技术问题。我部将按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77。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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