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31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187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18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59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重庆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启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

为适应沿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峡枢纽通航瓶颈制约问题,自2012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水利部等部门开展了建设三峡水运新通道和既有船闸扩能的研究论证工作,并与国务院办公厅多次沟通衔接,积极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化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前期论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持续深化相关专题研究,并及时向国务院汇报有关进展情况,为科学决策夯实工作基础。

二、关于进一步支持提升航道通航能力

我部高度重视长江上游航道建设和提升通航能力。近年来,组织实施了长江干线朝天门至九龙坡、朝天门至涪陵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等项目,宜宾至重庆段的羊石盘至上白沙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支流方面安排中央资金支持地方实施了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乌江索风营等四个水电站库区航运工程等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部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明确加快长江上游干支航道整治与梯级渠化,全面畅通岷江、嘉陵江、乌江、渠江等航道,建议中所提嘉陵江井口枢纽、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段航道整治、岷江板桥枢纽、岷江张坎枢纽等项目已纳入规划。下一步,对于纳入规划的重点项目,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用地、环保、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有序推动长江上游航道建设。同时,请重庆市、四川省做好规划方案研究论证,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和建设时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关于加大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中央财政高度重视航运事业发展。为支持航运建设和运输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例如,将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下调至9%,交通运输业企业按规定享受进项税扣除;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等项目,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按照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可按规定享受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完善支持水运发展的资金政策,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税收政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等工作。二是积极推动金沙江下游翻坝转运系统建设。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三峡集团和四川、云南地方推进金沙江翻坝转运系统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建设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翻坝转运设施有关问题的复函,三峡集团完成了向家坝翻坝转运市场化初步方案(含永久规划方案)。下一步,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向家坝翻坝转运规划方案落实落地。

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77。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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