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屹等9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通州湾打造江苏新出海通道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围填海报批、解决围填用海瓶颈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提出,针对已经受理的涉及新增围填海的通州湾新出海口港区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将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用海审核,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及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通州湾新出海口其他项目如需新增围填海,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等规定,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围,再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按程序报送项目用海申请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二、关于开展《南通港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评审查
生态环境部已会同我部于2021年5月召开《南通港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修改完善规划,按程序推进报批工作。
三、关于项目资金支持
目前,我部已将通州湾港区网仓洪10万吨级航道工程、北防波堤工程等项目纳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初步考虑作为重要港区公共基础设施予以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申请项目补助资金。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20。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