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8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164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16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74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邹升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罗城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支持河池市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依法依规建设罗城港,充分利用融江—柳江—西江黄金水道,打通出海通道。考虑到货运码头市场属性较强,“十三五”以来国家层面已不再对经营性货运码头项目安排补助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有关规定,港口建设应当符合港口规划;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应由相关部门批准。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岸线使用审批等方面积极支持罗城港建设,助力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77。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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