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1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247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24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79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04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

公文类型

其他

李洪亮等5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九江市“十四五”期间过江通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划分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其中,省道为地方财政事权,地方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并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您所提九江绕城高速至湖北省黄梅县新建工程为地方高速公路,非中央车购税资金支持范围,无法纳入《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应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考虑区域社会发展、交通运输需求和资金筹措等因素,统筹研究建设必要性和建设时机。

“十四五”时期,我部将加快普通国道贯通和提质升级列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一是继续推进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二是推动城镇化地区干线公路优化提升,三是完善干线路网服务功能,四是提升普通国道服务品质。由于“十四五”时期车购税资金规模有限,无法支持所有公路建设项目。经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多次沟通对接,您所提的建设项目中国道G105(北澳线)湖北省黄梅县至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段改线工程已纳入《规划》,待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后我部将积极予以支持;国道G220(东深线)湖北省武穴市至江西省瑞昌市段改线工程暂未列入《规划》,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可先期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待时机成熟后统筹推动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如对建议答复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和提高。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010-65293176。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2),国务院办公厅,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2),国家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部办公厅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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