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验收的函》(内交规划函〔2025〕1430号)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787号)、《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交办规划〔2025〕22号)及试点任务分工方案,我部组织开展了“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试点任务验收工作,主要意见如下:
一、“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试点任务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试点预期目标,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二、通过试点任务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构建了“一轴五廊”沿黄河旅游交通主骨架,建成了多条旅游交通特色风景道,搭建了“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网,交通旅游基础设施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开发多种交旅融合产品,初步形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同合作的交旅融合融资模式,为构建可持续的交旅融合发展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试点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推广价值,在旅游风景道建设、道路沿线旅游资源开发、道路旅游服务水平提升、交旅融合项目融资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对交旅融合发展等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
我部将加强试点典型经验成果的宣传推广,请你厅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1.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2.试点任务典型经验
3.试点任务成果清单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