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务管理局:
《长航局关于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创新发展试点任务申请验收的请示》(长航规〔2025〕44号)收悉。根据《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江航务管理局开展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1〕453号)及试点任务分工方案,我部组织开展了“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创新发展”试点任务验收工作,主要意见如下:
一、“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全面完成,达到试点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二、通过试点任务实施,长江航务管理局加快建设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推动完善船舶使用岸电政策,建成并高效运行岸电监管信息系统,有效提升了岸电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相关成果已成功推广至长江经济带,岸电使用量实现跨越式增长,绿色降碳成效显著。
三、试点成果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推广价值,在创新岸电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建设流域性岸电基础设施、提升岸电服务和监管信息化能力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为推动岸电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我部将加强试点典型经验成果的宣传推广,请试点单位配合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2.试点任务典型经验
3.试点任务成果清单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