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对“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组织试点任务验收的函》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吉林省开展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650号)、《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交办规划〔2025〕22号)及试点任务分工方案,我部组织开展了“‘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试点任务验收工作,主要意见如下:
一、“‘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试点任务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试点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二、通过试点任务实施,吉林省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新型信用监管、道路运输重点领域监管、封闭水域海事(港航)监管服务等系统建设与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1+5+N”(1个数字底座、5项核心应用、多个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业信息化建设体系,有效提升了吉林省交通运输数字化监管与服务水平。
三、试点成果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推广价值。在“互联网+”信用协同监管、交通运输智慧化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互联网+”交通政务服务升级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对推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与服务能力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试点成果经验宣传推广工作,请你厅配合并做好有关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1.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2.试点任务典型经验
3.试点任务成果清单
交通运输部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