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公布2016年长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
2016年,长江海事局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利用政务中心、船闸、码头等航运公共服务场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发挥长江海事系统内外网站群作用。长江海事系统现有门户网站15个,普及率达100%。对长江海事局政府网站进行了自查,召开了外网绩效考核推进会,并根据《2016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的要求,部署了2016年局政府网站工作任务,完善了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和栏目调整;对局属各单位政府网站开展了两轮集中检查及通报,并定期对各单位网站重要栏目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2016年,我局通过外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530条。其中,政务公告31条;安全预警 2559条;航行通(警)告2 条;安全形势 18条;行业文化8 条;基础数据信息 75条;全年局长信箱共接受信件 25件;法规咨询 5件,其他各类政府信息 1253条。此外,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 35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21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 篇;政务微博微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993 次;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回复船员关注信息 5988条。
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1月18日,在武汉船员考试中心组织召开了2016年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了2015年辖区安全形势及特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以及2016年加强水上安全监管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举措。3月14日,在岳阳召开了协议水域渡船船员适任培训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对培训的背景、特点、经验、成效进行了采访。7月19日,在长江海事局召开2016长江雷霆行动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长江海事雷霆行动、长江海事防汛战高温情况。9月份,在"三化"集中宣传月期间,举办了长江海事局"三化"建设的集中宣传,主要展示了长江海事局"三化"建设的主要成绩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等。
三是设立公示栏。在政务中心公开受理人员执法证号,公示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事关海事管理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对外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此外,还通过政务大厅、电子触摸屏、印制各种宣传手册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四是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在各类媒体公开发布我局工程招标、海事管理等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长江海事全线共见稿15000余篇(次),其中中央级媒体1000余篇(次)。实现了上级下达的重大正面典型事件和人物上中央媒体率100%、海事负面影响为零的目标。着力突出宣传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等新举措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防汛抗洪战高温、2016长江雷霆行动等大主题的宣传报道。全年发布了45个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告、公示。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和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聘等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深化长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后,根据新"三定"职责,及时在外网公开了机关部门基本职责、工作指南和联系方式以及新管理或成立的基层单位名称;在"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立了"机构职能"专栏公布我局的职能;在长江海事局对外网站特色专题栏里设置"招考公告"一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2016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招录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以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公告、公示,及时接受网络和社会监督。
(二)职能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等情况。
在"法律频道"栏及时宣传了《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我局制定的海事规范性文件、公告。
(三)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面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根据上级部署,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两级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直属海事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层级事权调整方案》及长江干线综合执法实施细则,公布了我局办理海事行政许可、确认等静态执法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面材料目录、申请表格式。此外,及时公布了2016年度五星公司和五星级船长、轮机长评选条件及评选出的名单。
(四)行政处罚情况。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并在外网公示了海事行政处罚项目及其依据、对象和执行标准,每月对外公示海事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公布了行政处罚监督部门以及海事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全年公开行政处罚结果7147条。
(五)职能管辖中的行业规划、中长期计划、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及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航运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发布了我局年度基本建设实施情况。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全部纳入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对我局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同时在项目施工现场建立公告栏,对项目进度情况、参建单位机构及职责、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建人员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加大公开招标推行力度,阳光操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开招标的水运工程项目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长江海事局政府网和中国水运报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程序、中标结果、监督机构等信息。同时,通过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项目审批、立项、开工、施工许可、项目规模、投资、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信息以及项目招标备案、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等均进行公布,项目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四是及时发布项目的交竣工验收信息,对验收机构、质量检测意见、质量鉴定意见、专项验收意见等进行公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六)规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情况。
积极宣传国家减免规费的惠民政策,辖区未发生违规收费行为。依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服务便民的原则,制定并全面实施《长江海事局规费稽查工作管理办法》,对海事规费征收政务公开做出了统一的规范性要求。
(七)行业精神文明、长江航运文化建设情况。
长江海事局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宜昌海事局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政务中心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示范窗口。
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宜昌海事局"激情海事 平安峡江"和九江海事局分别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优秀文化品牌"和"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武汉海事局政委侯华银、九江海事局政委高春泉、后勤管理中心牛蕊三位同志被评为第二届"长江航运文化建设双十杰"。牛百龙荣获"2015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孙智凯、杨宗保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直属海事系统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八)廉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受理、办理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局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信访举报37件,比同期减少6件,下降14%,其中办结30件,正在调查核实7件,调查核实率100%。全局共立案9件,给予24人党纪政纪处分,对39人和1个处领导班子采取了处理措施。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社会满意度为94.01,同比上升0.02。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情况
2009年,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发布并实施了《长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设置了"公开规定"、"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结果查询"等子栏目。2010年,根据部海事局《关于深化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我局修订发布了《长江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2010)》,并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结合自身的职责权限在对外网站和政务中心进行了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江海事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