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mot.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咨询电话:010—65292061;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一、概述
  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要求,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于2013年9月9日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交办发[2013]537号)。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促进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根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要求,我部于2013年9月18日印发《当前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厅办字[2013]240号),落实各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安全管理信息公开、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工程项目的信息公开等十项工作。同时将规范船闸公共服务信息发布、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以及研究开通网上受理公开申请纳入我部向社会公众承诺办理的事项。
  三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根据我部职能转变的实际情况,我部在2008年5月23日制定的《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重新细化了目录分类,由原来的17个一级类目、19个二级类目拓展为25个一级类目、114个二级类目,进一步明确归口单位、责任人和职责范围,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网站建设继续推进。进一步整合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灵活、便捷的办事流程和查阅功能:全年累计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64842条,较去年信息发布总量提升31%,答复公众留言4164条,较去年增长25%;新建“中国交通扶贫”、“四川芦山交通运输抗震救灾”等13个专题网站,发布《交通运输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解读》等政策解读11期;发布《部长访谈录:专访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等交通宣传视频114部;发布在线访谈40期,组织实施网上会议直播12期,开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网上调查”等意见征集、网上调查27期;利用搜救中心微博发布海上险情信息61条、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149条。
  二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继续完善。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及新闻发布机制,坚持并完善定时定点发布制度,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全年累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12场,其中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6场,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2012年海上搜救、清理规范水上涉企收费),新闻通气会2场,在国新办组织了新闻发布会2场(2013年中国航海日、国家公路网规划)。
  三是专家解读机制继续深化。进一步健全我部新闻宣传专家咨询委员会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专家座谈会,就社会关注的政策、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沟通和研讨,提高专家解读政策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回应民众关切。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继续推进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结合交通运输部重点工作事项,策划了春运、农村公路、节能减排、航海日、交通扶贫、长江水运发展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两会期间,就大部制改革、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等话题,策划、组织媒体专访杨传堂部长,并在两会期间刊发专访文章。春运、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积极联系媒体开展相关报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定西地震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宣传响应。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加强部省在舆情监测引导、热点回应等工作上的沟通和联动,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公众期待。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要求,我部积极开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同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涉及到我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内容的《船员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进行修订,以国务院第638号令正式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务院第638号令要求完成《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船员服务管理规定》、《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和《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10号、11号、12号向社会公开。
  三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7月18日,我部按国务院信息公开及财政部有关要求,及时公开了我部201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分别统计下发了部属单位1-8月份、1-10月份“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计压缩“三公”经费预算10%。通过公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是加强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公路建设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功能,评标专家抽取、评价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了部级信息平台升级完善的研究工作,目前已形成施工企业数据结构优化方案、设计企业模块设计方案,并选择部分省份进行了部省平台衔接试点。认真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目前,部级平台约1800个项目,1500家企业,12.5万名从业人员信息已经公开。
  五是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依托部印发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等载体,及时向行业公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信息。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要求行业监管部门将有关交通运输企业、营运性车船及驾驶员、船长的16类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情形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2013年共发生4起死亡失踪10人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其中结案1起(闽南平渡4195轮沉没事故),调查报告已通过部海事局网站公开。
  六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形成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工作中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保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和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6万余条;主动公开正式发文的政府信息332条,占发文总数19%,涉及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项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全部为以信函形式申请。其中:公路建设及收费7件,占33%;水运、道路运输5件,占24%;机关行政事项4件,19%;个人待遇1件,占5%; 其它4件,占19%,全部按时限要求答复申请人。其中,公开6件,不予公开或不在公开范围的15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4件,已经全部办结。  
  五、收费情况
  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法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我部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数量和更新速度、在线访谈的频次和质量、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子网站的建设运营、资金和人员投入等方面仍需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工作。对部机关发文情况加强梳理、全程跟踪,按季度发布主动公开发文情况通报,督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新制作或新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特别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准确、迅速公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部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对工作中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是加强平台和机制建设。密切关注并及时转载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对涉及交通运输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专家科学、权威解读,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对重要决策积极做好宣传公开工作,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努力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2014年我部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发展。